江西全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护航绿色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10-07 23:17:00 浏览()次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城厢镇樟树村发生了一起山体滑坡事件,大量白色废渣从山上冲刷至道路旁,并冲毁了部分农田。后经调查发现,这些废渣是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倾倒、堆放在此处的污水处理站石灰中和渣,属于违法擅自倾倒、堆放的固体废物,给周边生态环境带了严重损害。

这一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全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委托第三方公司将1.6万余吨固废清运出去,并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追责机制。最终,经多方评估,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为1000余万元,均由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采取自行修复的方式承担。

全南县是江西全省首个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的县,多年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全南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管和高强度的宣传教育,推动全县形成了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今年1—7月,全南所处的赣州市,共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成功磋商案件166件,赔偿资金862万余元,为守护赣南大地绿水青山,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提供了坚实保障。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