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广东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此次国务院批复明确,广东将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广东将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陆海大通道建设,加强与港澳地区布局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
其中,珠三角将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城市群,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完善区域性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城镇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广东将以珠三角港口集群为核心,发挥湾区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完善的海陆通道网络,打造陆海联动、双向开放的门户枢纽,发挥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的作用。
此外,国务院的批复也提出,广东要筑牢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大珠江流域岸线修复、生态整治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珍稀海洋生物的“三场一通道”严格实施用途管制。
在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国务院批复表示,广东要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良田粮用,优化南粤精细农业布局,保障区域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促进城乡空间功能融合,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广东样板”。
对此,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了广东省有关农业、生态、城镇开发等方面的多项指标规模。
到2035年,广东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5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2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5.07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6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6.4%;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435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接下来,广东将进一步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做好统筹。此外,广东也将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