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项目办理了第一期和第二期的环评手续,但是在试点实施周期内只建设一期项目,如何办理排污许可证?”
“存在实际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不一的现象怎么办?”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以下简称金乡县分局)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工作座谈会,针对试点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答疑解惑。
今年,金乡县被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两个许可事项流程归一、“一次申请,两项许可”、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能的一次探索。
为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金乡县分局经过综合评估,划定高端装备产业园、食品产业园为试点区域,以工艺流程较为简单、建设工期较短、对环境危害较小的建设项目为先期主要试点对象,确定将2024年4月30日之前,试点区域内除“两高项目”之外的所有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且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在此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高端装备产业园及食品产业园环保负责人、试点企业代表等共同商讨实施细则,确保落实措施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座谈会上,金乡县分局环评科工作人员对《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济宁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解读,下发《金乡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与会人员深入探讨交流、提出疑问和诉求,环保工作人员一一做出答复。
下一步,金乡县分局将对试点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统一实施“一窗受理、一体化审批”并联办理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探索建立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为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编辑:程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