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条实招硬招助青岛项目早落地、企业早受益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2-23 19:08:07 浏览()次

“新增第二批试点园区8个;扩大‘打捆审批’实施范围;多事项合并办;对项目落地急、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的重点项目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对5000余家企业优先使用非现场执法;新增2000家‘云执法’企业”......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7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3部分17条实招硬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上做“加法”,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措施》释放政策“红利”,提出将扩大“区域环评”+“告知承诺”试点范围,新增加第二批试点园区8个。将环评“打捆”审批实施范围扩大为全市已落实规划环评要求的产业园区同类型或相近类型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工业楼宇内同类型或相近类型建设项目,以及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钊贤介绍:“近年来,我局陆续出台一系列改革服务举措,受到市场主体的广泛关注和好评。《措施》更加着眼于市场主体需求、重点难点领域、服务提速增效、减轻企业负担这四个方面,突出了新内容、新方向和新便利,打通环评审批、土壤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等领域难点堵点环节,优化和扩大政策的应用范围,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流程上做“减法”,项目落地按下“快捷键”

位于青岛市的清华大学附属中学青岛学校项目,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时,因项目符合青岛市申请告知承诺政策,使原本近1个月的审批时间最后仅用了1个工作日就完成审批,为项目开工建设按下“快捷键”。同样,作为青岛市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市北区百安居项目,为保障项目落地,市生态环境局提前介入,安排专人跟踪服务,缩短评审及复核时限,项目得以顺利落地,获得建设单位的好评。

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市对建设项目试行“区域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对建设用地污染调查报告评审进行流程再造,通过简化程序、强化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由原来的近20个工作日(含技术评估和公示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由国家规定的4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有1000余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享受到改革的红利,累计完成1916个地块的土壤状况调查评审。

项目落地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如何实现再提质、再提速?《措施》明确提出,精简环评前置条件,法定需要的相关部门前置意见可并联办理,在取得环评批复前补齐。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推动环保“多事项合并办”,涉及海洋工程、辐射、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的建设项目合并办理,探索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简化产业园区内项目环评流程,推动各类正规产业园区的认定与建设,加强指导服务,解决项目选址的堵点问题。对选址在产业园区内的项目,可以简化环评有关编制内容,审批部门可以简化对有关内容的审查。推进环保“电子证照”应用,便于企业实现一码亮证办理业务。在环保许可事项办理中,企业声明承诺后,不再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纸质材料。《措施》还提出对临时应急类项目环评实行“先建后补”,探索项目环评“建设与办理同步”等措施,进一步加快了项目落地速度。

服务上做“乘法”,主动靠前成效加倍

护航经济发展,服务是关键。《措施》在重大项目审批、安全用地、执法帮扶等方面做“乘法”,力求让环境服务更精准,成效再加倍。

开展重点项目帮扶攻坚,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城市更新建设“三年行动”项目、民生项目开展攻坚帮扶,提供“提前服务”、“一对一服务”、“上门服务”和“现场帮扶服务”等四项服务。服务产业“建群强链”行动,做好24条重点产业链全链条环评审批服务。进一步净化规范“环评市场”,加强环评机构及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强化环评文件第一版编制质量监管,倡导建设单位优先选择信用及能力良好环评编制机构。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安全用地需求,排查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清单,对项目落地急、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的重点项目,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成立专人专班和技术帮扶专家组,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精准科学、高效有序落实。执法方面,建立行业“环保体检单”,实现行业内同类型企业照“单”自检。促进全市排污单位治污规范化水平提升。

监管上做“除法”,打造无事不扰“云上办”

在环境执法方面,《措施》提出,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扩容”,优先将涉及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资源要素产出高等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开展不见面监管的“云检查”,对全市5000余家符合非现场执法要件的企业,优先使用非现场执法;实施执法帮扶线上“纽带工程”,发现问题线上推送、线上整改、线上复核,减少入企频次;对首次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以督促整改、减轻环境影响为重点,加强帮扶指导,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到位。

下一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也将时刻关注、准确把握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及时更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断释放政策效能,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