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2022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评结果出炉,南平成绩排名全省第三,连续六年获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
南平市位于闽江上游,生态环境优越,是福建的生态屏障。过去的一年,南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2022年,南平市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生态文明建设和林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创新实施扶贫碳汇“一元碳汇”项目。鳗鱼等淡水养殖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邵武市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实施“蓝天工程”,加快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电力提标改造、集中供热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22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全省设区市排名第一。全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99.59%,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77.49%。顺昌和兴实业新建1号除尘系统全部完工,新建2号除尘系统已完成85%,利旧3号除尘系统烟气管道完成80%;三山钢铁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炼石水泥厂增设气箱脉冲袋收尘器9台,改造收尘器2台,物料堆场采用雾化抑尘系统;青松化工挥发性有机物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35蒸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实施“碧水工程”,落实河湖长制,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2022年全市51个主要流域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100%,其中Ⅰ—Ⅱ类优质水质比例88.2%,同比持平;82个小流域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100%,其中Ⅰ—Ⅱ类优质水质比例81.7%,同比上升12.2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100%,其中Ⅰ—Ⅱ类优质水质比例79.8%。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已完成105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2659个农村千人以下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38个碧水工程项目已基本完工。
实施“净土工程”,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修复工作。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实施,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及信访件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完成72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和49家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71个地块调查,完成比例100%;持续做好光泽、顺昌、武夷山“无废城市”试点工作;将“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融入各类规划编制(调整)、产业政策制定、区域开发决策和实施过程,指导服务项目环评322个、规划环评10个,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典型案例2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16项问题和212件信访件全部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9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申请省级验收,234件信访件全部销号;第一轮省环保督察10项问题全部销号;第二轮省生态环保例行督察14项问题,已销号6项,正在销号8项,114件信访件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