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2年)》(以下简称《年报》),公布了2022年宁夏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这是宁夏首次编制并发布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权威发布了全区机动车保有量、污染排放及管控等情况,对宁夏各地深入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据介绍,移动源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城市臭氧(O3)及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诱因之一,其中,机动车排放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大“元凶”。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宁夏机动车保有量正在迅速增长中。“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量的迅速增加,已经成为继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新挑战。”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主任陈曦说。
《年报》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按照机动车车型、排放标准、注册地、燃料类型等,对宁夏机动车保有量及其污染物排放变化进行了统计分析,并系统分析了全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总体现状和变化,全面梳理总结了宁夏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新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老旧车辆淘汰、移动源信息化管理能力和应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年报》显示,2021年,宁夏机动车五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3.95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6.60万吨、1.77万吨、3.99万吨、1.56万吨、0.03万吨。汽车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VOCs和PM在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中贡献占比超过95%。机动车中NOX和PM的排放主要来源于柴油车,CO、VOCs和HC的排放则主要来源于汽油车,贡献占比均在80%以上。
陈曦表示,依据《年报》的基础数据,宁夏将针对性地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坚持“车、油、路、企”统筹,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突出源头管控、过程管控、协同管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具体措施,进一步谋划并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