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代表风采丨白静: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10-21 12:01:25 浏览()次
  • 图为白静在人民大会堂前。 受访者供图

     

    在党的二十大代表中,有这样一位基层检察官。7年来,她经手过不少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她探索的符合边疆生态特点的公益司法保护模式,在内蒙古自治区推广。她就是二十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

    生态环境系统和检察系统是如何进行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护佑美丽北疆的?带着这一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本报记者专访了白静。

    从公益诉讼试点开始与环境结缘

    白静身上,始终有一股不服输的精神,给人特别干练、精神的感觉。

    2010年,白静考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被分到民事行政检察处。白静在这里磨砺了5年,从一个检察新人成长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

    2015年,一个重任摆在她面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被列入国家先期启动公益诉讼的试点单位。白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在公益诉讼新领域进行探索这条路。

    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是最早的4个法定赋权领域, “一开始,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的比重约为40%。随着法律监督机关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协作机制逐渐完善,案件比重也在逐年下降。”白静介绍道。

    “这40%的案件中,有很多都没有进入诉前程序,这得益于我们增设的诉前磋商工作机制和当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做好监管。”白静说。

    7年过去了,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队伍已从最初的几个人发展到如今拥有47人的办案团队。

    白静办理的案件创造了多个全区首例:首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典型案例、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白静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正如她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都关系到老百姓的权益保护,一定要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诠释检察担当

    数据显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共收集线索2.2万余个,立案1.7万余件,履行诉前程序1.4万余件,提起诉讼799件,法院审结693件。

    那些案件中被破坏再修复的土地,很多都有了新名字,如“检察公益林”“生态修复基地”……据统计,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各类公益林基地37个,累计补植复绿近3.3万亩。

    这其中,就有白静的一份力量。

    “前几年,我们从生态环境部门得到线索,呼和浩特地区几个电厂的粉煤灰堆放影响到周边群众。环境执法部门及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白静告诉记者。

    为更好地解决粉煤灰给群众带来的困扰,检察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商议后决定,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审查。

    同时,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企业也意识到了相关问题。“我们便适时提出一个法律建议,希望企业通过环境修复的方式,让老百姓感受到明显的环境改善。”

    最终,企业对粉煤灰所在地进行了整体绿化。现在,粉煤灰漫天的景象已经被生态主题公园所取代,周围群众对此很满意。

    白静说:“这起案件后,我们跟市域内有同样问题的企业一起开展了一次座谈会,通过现场普法,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诠释检察担当。”

    携手共同守护美丽北疆

    2020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被蚕食鲸吞的现象引起关注,自治区检察院开展了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案件排查核查,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0条,实现了以专项工作引领推动公益保护效果的最大化。

    “这几年检察机关和环境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像今年,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跟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建立了生态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专业支持等方面有了详细的规定,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更加高效。”白静告诉记者。

    不仅如此,“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等机制,也给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佳助力。“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还被写入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未来,我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的指引,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两方的密切协作,更好地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以综合治理凝聚保护合力,携手守护美丽北疆。”白静语气坚定地说。

    编辑: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