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奇迹”怎么来的?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6-13 13:20:22 浏览()次

近年来 ,北京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率先突破,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压茬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绿色获得感明显提升。

2021年,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臭氧(O3)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同步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分别为55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多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至此,北京市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8天,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78.9%,“北京蓝”成为常态,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评价为“北京奇迹”。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徐向超介绍,北京聚焦施工工地、道路、裸地,强化扬尘管控,2021年降尘量为4.1吨/平方公里·月。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对石化、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推进餐饮、汽修等污染治理。推动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合作治污、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推动完善空气重污染预报会商、统一预警分级和应急联动等机制,协同津冀同步出台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进煤炭、砂石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公转铁”。

碧水保卫战方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3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优良水体占比75.7%,无劣Ⅴ类断面。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冯恺表示,北京坚定不移保护好密云水库,创新管理手段成立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生态环境、城管、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在全国率先实现特定区域综合性执法。与周边省市共同实施《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签订《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协议实施以来,北京市共支持张承地区补偿资金9.5亿元,在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节水保水等方面开展了百余个项目,确保密云水库水质稳定达标。强化密云水库水资源战略储备基地作用,蓄水量创历史新高。

净土保卫战方面,严格管控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市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全民共享绿色福祉。探索分区域、分类别、分阶段治理,实现首钢从老工业区到奥运赛场的安全转型,成为绿色奥运的标志和亮点。通过实施绿色管控、首创生态恢复,原东方化工厂变身“城市绿肺”,城市绿心森林公园顺利开园,还绿于民。

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北京坚持把节约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的先置性条件,坚持把生态涵养区作为重中之重,下大力气推动首都绿色发展,节能降碳减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推动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

优化经济结构,修订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以来累计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871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7542家。狠抓节约发展,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轨道等公共交通以及自行车道、步道;节水优先,2021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坚持低碳发展,推进能源、建筑、交通、供热等领域的碳减排,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提升碳减排积极性。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组织发起“首都头部企业低碳发展倡议”,率先启动低碳转型试点。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出台《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实施《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对生态涵养区不再单独考核GDP,引导保护好山好水好风光,加快宜居宜业宜游新发展。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带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目前,北京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已覆盖延庆、密云、门头沟、怀柔和平谷等五个生态涵养区,并延伸到中心城区。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北京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系统观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服务功能。“十三五”以来,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高。

发布实施全国首个符合超大城市特色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地方标准《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DB11/T 1877-2021),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统一监测评价,将生态环境质量与考核、生态保护补偿挂钩,为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生态空间监管。《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地位,建立了生态保护全过程监管执法机制。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出台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方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北京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办法》,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动态查处违法问题。

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编制全市多部门协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作为北京市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统领性文件,将有力提升保护工作的统筹作用。依据国家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国率先开展覆盖全市域、涉及多类群、连续滚动进行的生物多样性调查,推动掌握本底状况,为系统保护奠定基础。

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不断提高

北京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优化机构设置,组建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以及市、区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机构,统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湿地保护修复方案等106个改革文件。

严格督察考核问责,出台《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等,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断夯实本市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严格法规标准,制修订《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地方法规;截至021年底发布现行有效标准为107项,倒逼节能减排、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