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时强调,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2021年4月,总书记时隔4年再次视察广西,强调要维护生态安全,筑牢南方生态屏障。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为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广西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体布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红树林面积逐年增加,海草床面积大幅增长,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连续10年为“优”、持续稳居全国前三名,布氏鲸、中华白海豚和中华鲎等珍稀海洋动物频频造访。广西这片蔚蓝的海域以其“高颜值”向人们展示着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魅力。
做好顶层设计,打造海洋协同共治格局
坚持政治引领。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多次召开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广西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实施碧海蓝湾行动,统筹海域污染防治、流域环境治理与保护,开展海洋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打造北部湾蓝色海湾。2022年4月17日,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提出深化北部湾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海湾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设美丽海湾。
坚持部门协作。强化制度创新,联防联控联治海洋生态环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广西海警局在海岸海洋工程和倾倒废弃物活动监管、海洋环境污染应急、海洋环境违法查处等方面建立了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定期交流等机制;与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厅共同签署“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行动力度,建立高效制止和打击涉及环境违法和犯罪活动的协同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沟通、通力配合,保证了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坚持法规护航。出台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率先在全国实现红树林立法,为全面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使红树林保护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出台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保护沿海沙滩生态环境,创造性地设立沿海沙滩保护日。完善地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守护好广西海洋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治理与修复并举,建设广西美丽海湾
系统抓好陆海污染防治,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强化陆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重点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完成114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沿海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实现镇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沿海22个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推进畜禽生态养殖;颁布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清理禁养区养殖活动,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重点海湾污染防治攻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一湾一策”,开展茅尾海、铁山港湾和廉州湾等重点海湾综合整治。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加强港口码头污染物转运码头或接收转运设施建设,落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2021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92.6%,水质明显改善;入海河流国控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平均水质达IV类及以上;2022年第一季度全区入海排污口废水达标排放率达为100%。
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修复,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广西重点推进“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对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湿地保护,营造红树林569公顷,修复红树林261公顷;推动受损岸线、海湾、河口、海岛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重点区域修复;开展退塘还林(还湿)工程,清退养殖塘,减少污水排放,完成驳岸改造,选择本土树种,保持生态系统的原生性;开展珍稀濒危海洋生物、渔业资源的保护,构建壮美海洋景观。北海冯家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共投入资金25亿元,对冯家江采取截污清淤、红树林保育和恢复工程等措施。冯家江生态系统明显改善,入选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
广西优良的海洋生态环境,为珍稀海洋生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场所。2020—2021年涠洲岛附近共监测到布氏鲸44头(次),三娘湾海域中华白海豚超过126头。红树林面积已达9330.34公顷,位居第二,红树林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广西北部湾海域已成为拥有中华白海豚、布氏鲸、中国鲎、江豚和文昌鱼等多种珍惜海洋生物的重要区域,是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最高的海区之一。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守护好壮乡碧海蓝天
发挥环评源头控制作用。涉及海洋敏感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指导项目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选择最优方案;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做好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影响。自治区重大项目龙门大桥东岸施工栈桥有两处经过红树林,为了尽量减少对红树林的破坏,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创新采用“插针法”施工钢栈桥,未对该区域红树林进行砍伐,最大限度减少对红树林破坏。
完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发挥好环境监测“耳目”和“哨兵”作用,建成16座水质自动监测浮标站,推进完善“空天地海”立体化在线监控和预警能力,深化海洋生态大数据应用,实现智慧监测;强化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对河口、海湾、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态开展长期、连续监测;健全北部湾风险防范应急监测体系,形成两小时海上应急监测圈。初步形成了覆盖不同尺度、多维空间、多要素融合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加强海洋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碧海”和“绿盾”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海洋污染与生态破坏违法行为。聚焦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海岛及其周边海域和海洋自然保护地、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领域开展巡查监管。通过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案情通报,形成“一盘棋”运行的执法监管模式,对各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2021年依法查办非法占用海域类案件两起,非法倾废类案件12起,非法采砂类案件1起,共对27起违反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每一个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守护好北部湾这片洁海,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海洋生态环境需要,为壮美广西画卷增添秀美的海洋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