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对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听之任之等情况要重点检查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3-31 18:05:47 浏览()次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州监委近日印发《关于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及任务全面落实、取得实效,为推进“一城两区”建设、“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方式、主要任务分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在督检查重点方面,《方案》明确按照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相关文件,对照各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和责任清单,聚焦组织领导、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纪律作风、资金使用问题5个方面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党委(党组)对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的谋划、领导、组织和推动方面的情况,“四个意识”是否落实在推动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工作措施是否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党委(党组)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巡视巡察、审计、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油烟污染)、水土污染等方面突出问题消极应付,对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听之任之的情况;生态环境有关资金使用、环境违法案件查处背后的腐败问题,相关生态补偿资金以及中央和省级、州级及国际合作项目资金等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

《方案》明确,在抓实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以“小切口”聚焦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嵌入式”“蹲点式”“下沉式”监督检查等,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根据工作情况,适时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督促认真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方案》还明确了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监督清单、严肃问责追责、及时报送情况四个方面有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