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趟出环评改革新路不断释放政策红利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9-28 14:00:28 浏览()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五年来,各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因地制宜,采取坚实举措,有力推动治污攻坚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宣传好“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就,总结经验,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本报特开设了《“十三五”治污攻坚回眸》专栏。

  9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济南举办省级权力事项委托协议签订仪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与7市生态环境局、17个国家级开发区等27个单位负责同志现场就5项省级行政权力分别签订协议。其中,建设项目环评省级审批权限除跨市的项目外均予以下放,实现了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赋予各市更大的发展自主权。

  “2020年是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攻坚年’。环评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环,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宋继宝说,“今年我们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以赴助推复工复产,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实现应放尽放,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

  为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山东省不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的源头预防,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对记者说:“前期,山东省政府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对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下放。此次省级权力事项委托协议签订仪式的举行,不仅对委托下放的事项内容进行了明确,也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和监管措施,今后还会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放权质量和效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从自身查找问题、挖掘潜力,对环评审批的全过程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估审查内部程序规定(试行)》,针对环评审批的受理前服务、受理、评估、审查和调度通报等环节明确流程、时限和要求,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办理,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前介入,将项目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审批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明显提升。

  “今年是山东全面构建现代化高铁网络的关键一年,有9条铁路线计划开工。”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优化环评服务工作深有感触,“省生态环境厅在铁路项目环评办理上服务非常到位,不但明确了联络员实时跟踪进展,提前指导环评报告书编制,而且还出台了很多好的政策。比如,对有些铁路线路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及时提醒我们去自然资源部门办理手续,而且其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大大提升了审批效率,服务非常贴心,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政府部门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决心和暖暖热忱。”

  提升服务水平,助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简政放权力度、完善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机制、全面建立服务企业会商机制等十项措施,指导全省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许可处处长臧一剑对记者说:“今年,我们主动对接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以及16市,梳理全省重大项目1330个,省级审批重大项目31个。对省级审批重大项目逐一明确服务联络员,逐个跟踪进展,列出问题清单,研究解决措施;对市级审批重大项目每月调度一次,跟进指导服务,督促加快审批。针对服务重大项目过程中企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已召开两次铁路、公路行业环评对接会,进行答疑解惑和政策解读,起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

  许可处一级主任科员李卫兵作为重大项目的联络员,在服务项目环评办理的过程中,深入一线、靠前服务,从项目立项起就跟踪环评工作进展,先后30余次到现场开展“一对一”的上门服务,为项目环评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要件各处奔走。

  李卫兵告诉记者:“有一个项目是省里的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工程,它的上马对于山东产业结构调整影响重大。为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克服疫情困难,常常通宵召开视频调度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解决方案,这种敬业和服务精神一直引领着我们环评工作者不断前行。”

  针对园区发展环境优化,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还出台《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建立正面清单的工作部署,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在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十大类30小类行业豁免范围的基础上,对二十二大类47小类原需登记表备案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长期豁免管理,受到广大小微企业欢迎。

  同时,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对十八大类46小类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并明确了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对3036个项目实施了告知承诺制审批,切实助推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着力放管结合,实施事中事后靶向监管

  省级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工作重点进一步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山东省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和环评专家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市按要求加强管理,对相关单位、个人实施失信计分或处理处罚。

  出台《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工作方案(试行)》,自2020年起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倒逼环评编制单位提升能力水平,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上半年已组织对66个项目开展了技术复核。

  在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指导各市开展“网上办”审批服务、“不见面”技术审查、“零接触”现场踏勘,确保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同推进、两不误。

  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子系统,为实现全省环评审批业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同时,推进环评“阳光审批”,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全过程、全覆盖公开,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确保公众能够方便获取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权益。

  葛为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探索环评改革方向,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宏观引导功能,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同时推动《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尽快出台,为规划环评落地和项目环评简化提供法律保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贡献力量。”葛为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