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份提醒函 纪委监委督促中卫市整改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6-29 12:48:54 浏览()次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薄弱,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到位,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亟待加强,你委要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纪委监委向海原县、中宁县、沙坡头区三县区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12份履责提醒函,督促其积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组、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50项问题的整改。

  为进一步督促落实中央、自治区督察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促使责任单位做到“早知晓、早掌握、早部署”,中卫市纪委监委对近年来中央及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领域的督察巡视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跟进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同时,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动生态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联合查处机制、问题线索移交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联动机制,拧紧生态环境建设制度“螺栓”。做实、做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警钟长鸣。

  这12份履责提醒函将整改工作内容、时限、要求以条目形式列明,并以“点对点”的方式,直接发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手中,既达到了提醒告知的效果,又传导了责任压力,有效推动了中央、自治区督察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落实。“一清二楚的任务清单,督促我们履职尽责,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在收到履责提醒函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