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5月15日前完成五地重点督查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5-06 19:45:45 浏览()次

 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有消息称,2020年黑龙江省级环保督查工作方案近日出台。根据方案要求,5个省级督查组将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绥化市党委、政府进行重点督查,其他被督查对象则采用自查方式进行,督查工作将于5月15日前完成。

  本次督查分为整改进展督查和督导工作督查两部分。整改进展督查包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具体督查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并销号验收的问题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问题整改情况及长期坚持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的问题及长期整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认定已完成的整改问题的巩固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转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具体督查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在“回头看”期间出现反弹的案件办理情况,督查“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举报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案件办理情况,督查“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目前尚未办结的40件(次)案件办理情况,已经办结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巩固情况。督导工作督查包括督查督导部门督导制度建立情况、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解决情况。

  此次督查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主要采取“三合一”工作机制,即被督查对象自查、督查组同步督查、属地有关部门实地核查方式开展。各督查组在对有关市(地)进行同步督查期间,如遇重点问题,可协调被督查地方相关部门采取视频连线或委托地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复核。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开展实地核查的,由地方党委、政府组织自查,待条件允许时,及时组织开展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