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人家的麦田曾因用河水浇地而枯死。图为李家人的麦田。新京报记者 李桂 摄
濮阳市市长杨青玖作为濮阳市政府法人坐上了原告席。图/濮阳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白某的搅拌站紧邻回木沟。新京报记者 李桂 摄
2020年10月13日,一审开庭4个月后,河南省濮阳市政府状告山东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德丰化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判决出炉。濮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德丰化工违规转移危险废物,导致濮阳境内水体生态环境严重污染,判处其赔偿濮阳市政府应急处置费、评估费、环境损害赔偿费等共551.6394万元。
德丰化工和濮阳市政府的官司源于近3年前的水污染事件。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德丰化工将270吨废酸液交给无资质人员非法运输,后非法排入濮阳市境内的金堤河支流回木沟,造成严重污染。
事发后,倾倒废酸液的吴某、白某等4人被濮阳县法院判决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3年8个月。2020年3月,濮阳市政府又以原告身份向德丰化工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指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地市级以上政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并使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判决书显示,本案是河南省首例由市级政府作为原告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作为原告出庭的濮阳市市长杨青玖曾对媒体表示,环境问题是民生问题,“市政府提起此次诉讼,就是为了尽到政府的生态保护责任,提升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河水一度变成黑红色
在濮阳市濮阳县大桑树村,6月中旬的田地里麦子早就收了,只剩下半截金黄色的麦秆。偶尔有村民在田埂上搭出一根水管,往地里灌水,顺着长长的水管望去,另一头的水泵放在一条漂着浮萍的河里。这条宽约10米的河就是回木沟。
公开信息显示,回木沟为金堤河支流,金堤河是黄河在河南濮阳段的唯一支流。在大桑树村,村民会用回木沟的河水灌溉农田,小麦、玉米、花生等作物靠着这些深绿色的河水生长。但从2017年年底开始,回木沟遭到污染,河水一度变成了黑红色。
回木沟环境污染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年底,被告人吴某找到白某,希望借着在白某搅拌站内停罐车的名义,向回木沟内倾倒“拉完化工原料刷罐的水”。白某的搅拌站在村西,紧邻回木沟,与村里主要街道隔着大片农田。吴某表示,每倒一车东西,会向白某支付几百元。
白某同意后,吴某带人在夜间开着罐车来到搅拌站,用一根20多米长的透明皮管,将罐车内的液体排入回木沟。白某说,液体颜色发黄,有一股刺鼻的酸味。
几次倾倒后,吴某又向搅拌站运送了一个容量约60吨的玻璃钢罐。白天运来的酸液暂存在罐里,晚上伺机排入回木沟。
2020年6月9日,新京报记者在当年的排污现场看到,搅拌站的蓝色大门上挂着一把铜锁,已经生锈。围墙内散落着搅拌机、铁架、钢管等。此外,院子东南侧有一个深约3米的大坑,正是之前放置玻璃钢罐的位置。
大桑树村村民王勇(化名)家的麦田,在搅拌站下游一公里左右。2018年春天麦子刚没脚背时,他发现回木沟的水变成了黑红色。
那段时间,河对岸的李姓人家仍用回木沟的河水浇地,没多久,青绿色的麦苗变黄,之后全部枯死。周围几户人家看到后,不再用河水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