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樯
作者:编辑部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11-25 00:25:44 浏览()次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陈樯: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将走入统计时代

    11月22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标准与基准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生态环境标准发展五十年回顾与未来展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在其分论坛“土壤、地下水与农村生态环境标准发展回顾与展望”中,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陈樯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判断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我们现有的这种地块污染判断实践过程,通常仅仅是根据场地的一个最大浓度来表述这块地是不是有问题,那么在现实中就可能会呈现出这种情况:超标的污染点可能只是一两个点,或者它仅仅是最严重的一个样品,整块土地却因此被否定了。”陈樯说道。

我国土壤生态环境标准起步较早。1995年,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但其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农用地土壤。而建设用地土壤受到关注较晚,2014年发布的HJ25系列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当时称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的一系列技术方法。2018年《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与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形成的《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同时发布,配合《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壤环境管理的基本思路从达标管理转为了风险管理。

新的问题总在出现。受到传统达标管理思维的影响,目前大部分地块调查评价仍采用样品最大浓度进行判定。这种方式的缺点在于结果再现性差、容易受到局部点位干扰,无视了分析测试的不确定性。而这也将导致出现“这次采超标、下次采达标”,“19.9算合格,20.1算超标”等情况出现。一个局部点位的轻微异常,就会将整个地块拉入冗长的风险评估、修复及验收流程中,这无形中消耗了土地本身的经济效益与利用价值。

一个点位的问题实际上并不完全代表一个地块整体的问题,因为土壤异质性会让土壤检测数据产生“变异”。因此,陈樯认为,可以借鉴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方法,在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中引入概率与统计学的方法。如在数据分析中使用浓度均值置信上限计算,或者在采样策略上采取混合样品采样,多元分析土壤特性指标及其相互关系;判断污染时分析调查土壤环境背景值,将同一类型土壤中某元素的平均含量与之相比,即可得知该土壤受污染的程度。

近两年,《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土壤质量 决策单元—多点增量采样法》等文件相继出台,《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统计分析技术指南 均值置信上限方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未来,统计学在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中将大有可为。

“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中引入概率与统计学方法是全面、客观、科学表征土壤污染变异性、不确定性的必然趋势。”陈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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