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畅, 1965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科长、农村经济发展科科长、副主任,蒙自县委副书记、县长,蒙自市委副书记、市长,屏边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屏边县)县委书记。
云南省南部的屏边县既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重压力下,2014年,屏边县地区生产总值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项指标增幅却均位列红河州第一位。新形势下屏边县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下一步又将如何提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本报记者采访了屏边县委书记。
对话人:云南省屏边县县委书记苏畅
采访人:记者蒋朝晖
新形势下县域经济发展要选择什么样的道路?
■探索一条资源合理开发—环境有效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
中国环境报:屏边县是云南省唯一的苗族自治县,在发展经济上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苏畅:屏边县位于红河州东南部,是通往东南亚、南亚各国的重要门户,也是历史上南方古丝绸之路的途经地。屏边县境内保存有相对完整的生态环境,孕育着丰富的自然、森林、水利、矿藏、旅游等资源。全县国土面积1906平方公里,辖6乡1镇, 704个自然村,聚居着苗、汉、彝、壮等17个民族。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6%,是全国5个苗族自治县之一,也是云南省唯一的苗族自治县。屏边是一个山区小县,99.3%的国土面积都是山地,平地不到1%。海拔从154米到2590米,山高坡陡,沟壑纵横,立体气候明显。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屏边经济社会发展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横向比较,发展仍然滞后。目前还是一个集边疆、山区、民族、贫困于一体的一个国家扶贫攻坚重点县。
总的来说,屏边县发展经济的条件优劣并存。劣势可以概括为“四个没有”,即没有区位优势、没有优质矿产资源、没有支柱产业、没有特色。优势可以概括为“四有”,即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优质的清新空气、有优质的水源、有干净的土壤。值得自豪的是,屏边县以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的生态体系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7.8%,排在全省前列,屏边县宛如矗立在滇南大地上的一道绿色屏障。
当前,屏边县发展困难在山,希望、优势和潜力也在山。念好“山字经”,做好“山文章”,前提和基础必须是立足优质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资源是屏边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优势,是县域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中国环境报:屏边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定位?
苏畅: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的新形势、新情况下,屏边县的发展怎么办?发展战略主题怎么定位?是走一条“破坏—发展—治理—恢复”的发展之路?还是走一条新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我们也曾经迷茫过,也走过这样的老路,但实践证明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在对县情重新进行再认识的基础上,屏边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建设天蓝、地绿、山清、水净的“美丽苗乡·森林屏边”。着力强化生态治理,保护森林资源,探索出一条“资源合理开发—环境有效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发展道路,让苗岭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宜人、人民更幸福,使屏边成为红河州生态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的排头兵。
在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中进行了哪些探索?
■坚持规划引领与绿色发展融合,宣传引导与观念转变结合,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并行
中国环境报:着眼主体功能区定位,屏边县在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过程中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实践?
苏畅:近年来,屏边县面临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积极措施,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双赢。
屏边县先后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县域大围山被列为云南省国家公园建设试点。2014年,屏边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63亿元,较上年增长12.5%;完成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10元,较上年增长15.2%。这两项指标增幅均位列红河州第一位。在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屏边县主要在以下4个方面不断创新,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与绿色发展融合。以规划引领生态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绿色发展路径,用活用好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先后编制出台了《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屏边县水源地保护规划》、《屏边县县域镇(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规划》,作为全县开展自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的政策措施,在实践中严格执行。
成立生态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价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
依托良好生态环境,在全县大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着力发展生态经济,在促进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同时,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制定了《屏边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逐年明确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和建设内容,及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建设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是坚持宣传引导与观念转变结合。加强宣传监管,倡导低碳生活,抓好绿色创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把严格执法与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进校园、进村庄、进农户的“三进”活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鼓励他们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
立足本地实际,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累计建成沼气池22501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511台,建成26个农村能源项目建后技术管理服务站点。每年仅此3项年可节柴13.31万吨,价值6655万元,相当于保护10.4万亩森林。
以“中国梦·红河路—美丽苗乡在行动”为主题,扎实开展生态建设和绿色创建。按照“建筑美化、道路硬化、街道亮化、沟渠净化、村庄绿化”的原则,积极组织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申报,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及绿色创建。目前已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两个、省级绿色社区3个、州级生态文明示范村42个、州级绿色学校3所。
三是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实际需要,屏边县严格环境准入门槛,严禁“两高”项目落地。全县以培植百万亩绿色产业为目标,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现代生态农业及林下产业经济建设。围绕打造一批“统一质量、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的绿色农产品品牌,坚持不懈地推进种植业3个“十百千”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多种发展模式,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要求,2015年内各发展两万亩以上。着力推进新现河百里枇杷大峡谷及枇杷庄园经济带、南溪河百里荔枝大峡谷及荔枝庄园经济带、玉屏—新华—和平—白云百里猕猴桃产业及猕猴桃庄园经济带建设。
四是坚持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并行。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强化河道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将石漠化治理与退耕还林、天然林区保护有机结合,累计实施退耕还林面积20.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13.9万亩;投入资金1861.3万元,完成2.7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实施了退耕还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11.4万亩;采取封山育林、重新造林模式进行石漠化综合治理,在石漠化区域,推广种植苹果、核桃等经济林果,实现产业培植与石漠化治理有机结合,现已完成石漠化治理5.4万亩。
投资897万元,完成新现河流域4.7公里综合治理工程,河流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多方整合资金,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179公顷。累计投入2200余万元完成屏边大道和城区行道树的补植补种工作,新增绿化带及行道树12.4公里,完成大围山民族文化广场、县政府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草坪配植、花木绿地9.41万平方米,绿化率达31.6%;投入1872.33万元建成日处理能力35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一座,投入4756.14万元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投资496.85万元建成县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并投入使用;围绕美丽家园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量化管理,纳入村规民约,重点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投资264万元完成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示范点建设。
如何进一步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生态创建力度,严格落实考核要求
中国环境报:当前,云南省正在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屏边县对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有什么新思路、新举措?
苏畅:结合屏边县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突出抓好以下3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中心目标,健全和完善屏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全县环境监测、监察工作正常开展。有效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促进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是加大生态创建力度。根据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在现有生态创建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完成全县80%的乡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80%自然村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村。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要求。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要求,以落实《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和生态建设,进一步督促县、乡(镇)政府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各项考核指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