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废的监管挑战与对策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6-02-03 11:34:24 浏览()次

在“无废城市”建设的战略框架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作为我国城市固废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已逾千家,日处理能力突破110万吨。然而,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了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问题。当前,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平均负荷率仅为60%左右,约四成处理能力处于闲置状态,资源配置效率亟待提升。

为优化设施利用效率、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浙江、广东、江苏及上海等多个省(直辖市)率先开展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探索。这一举措不仅为工业固废处置开辟了新路径,也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产能释放创造了条件。

然而,协同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环境监管缺失问题亦不容忽视。尽管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关管理文件,但在焚烧工艺参数、掺烧比例、排放控制等关键环节,仍缺乏统一、明确的管控标准。监管依据的不足,导致生态环境部门面临“无法可依、无标可循”的困境,难以有效防控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

为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废向规范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亟须从制度设计、监督执行、科技支撑三方面系统构建一套科学、完备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完善制度体系,筑牢监管根基。制度是规范协同处置行为、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的基本保障。目前,各地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不一,建议尽快制定国家层面协同处置技术规范与污染控制标准,统一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明确从工业固废入厂检测、贮存管理、掺烧配伍(将不同性质的可燃性固体废物按一定比例与生活垃圾混合投入焚烧炉进行协同处置的技术方案)、掺烧工况到焚烧排放的全流程评估内容,以及明确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与后评价的刚性要求。研究制定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指导名录,明确可掺烧的工业固体废物类别,划定清晰边界。

强化监督机制,实现全程管控。构建“制度约束+技术赋能”的双重监督机制,确保协同处置全过程风险可知、可控、可追溯。构建覆盖“进场检测—贮存管理—掺烧配伍—入炉焚烧—污染物控制—炉渣管理”等全链条的专项检查工作机制,明确检查频次,确保监管无死角。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将投料口、配伍车间等关键环节的相关数据纳入在线监控,实现风险的实时预警与可追溯,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型,提升监管效能。

加强科技支撑,推动精准治理。科技创新是破解协同处置监管难题、实现精准治理的核心驱动力。针对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多样、热值差异较大等特点,开展掺烧配伍与炉况稳定性研究,科学界定最大允许掺烧比例与种类,建立基于热值及氯、硫、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的掺烧配伍体系,评估不同配伍方案对焚烧炉工况及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累积效应,为制定动态化、精细化的掺烧清单与掺烧限值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污染物识别与防控技术方法体系研究,重点探究掺烧后烟气、飞灰中重金属及其他有害元素(氟、硫)、新污染物等赋存状态、迁移转化规律及排放特征,为排放标准制定与污染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是固体废物领域资源化利用的重要创新,也是“无废城市”建设走向深入的必然选择。面对当前监管体系不健全、技术标准缺失等挑战,必须以制度建设补齐监管短板、以技术创新强化监管效能、以全程管控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无废城市”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