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落实“四个统一”的现场推进会议暨“送法规、送技术”宣讲活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收集)单位的市场行为,提升经营单位队伍和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会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了规范危废处置管理、推进“四个统一”的具体工作要求,在场企业代表共同签署了“四个统一”倡议书及关于《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落实“四个统一”》的承诺书。
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四个统一”是指统一着装、统一工作电话号码、统一交易方式、统一平台公开信息。
按照要求,江门市各经营(收集)单位业务员在业务开发过程中需统一穿着企业配发的工作服,工作服需配有统一的企业标识。在业务员离职时需将配发的工作服统一收回原所属经营单位。
各经营(收集)单位统一使用危废经营业务专用电话号码段的工作电话,用于经营业务的联系。所有工作电话号码主叫时会显示经营单位名称,被叫时会显示固废相关业务宣传信息,以方便公众辨识真伪。使用的统一工作电话号码段和有关业务联系电话在江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众网发布,以供广大产废单位进行查询、联系。在业务员离职时需将工作电话号码统一收回原所属经营单位。
严格依规程守法经营、实行转移联单制度,使用对公账户实行转账交易,不应使用现金交易。
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各经营(收集)单位应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并请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上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将通过该局公众网信息公开栏统一公开各经营(收集)单位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情况和污染环境防治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当前,不法中介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倾倒、填埋固废的违法案件仍有发生。”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何宇珩告诉记者,制定“四个统一”的要求,就是希望各危险废物经营(收集)单位统一认识,自觉提升良好的社会形象,自觉“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行业自律”,并团结起来,树立起行业标杆,建立起一支危险废物经营的“正规军”。
编辑: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