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垃圾焚烧厂项目提出一亿保证金引热议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6-09-07 16:15:15 浏览()次

 

  ●近期PPP项目中已经开始出现业主索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应的过高额度保证金,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将具备足够融资能力的专业性社会资本排除在外,或者逼迫其依托于资本极其雄厚的“大佬”。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程序中的投标保证金与履约金属于两种概念。像这样前期任何资料都没有提供,在洽谈之前交费的模式实际上是不规范的。

  ●没有走政府采购程序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存在政府随时以程序不合法取消的风险。

  ◆易休

  云南省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近日发布招商建设千吨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告,公告中明确规定,5天缴纳1亿元的建设履约保证金,而且要求现金转账。这样的项目条款一时间引起业内热议。

  高达亿元的履约金,势必将资本偏弱者拒之门外

  据了解,公告中明确规定,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企业需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镇雄县住建局缴纳人民币1亿元作为本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企业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项目的洽谈。

  其中,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单位,履约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达成最终合作的单位,这笔履约金将作为本项目建设资金并在项目建设期间分阶段进行返还,用于项目建设资金。

  5天缴纳1亿元的建设履约保证金,而且要求现金转账。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此前没有见过这类条款,而且公告中列出了银行账户,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动用1亿元现金都不是小事。而企业头疼的是,如果地方政府和企业双方达成项目合作,根据公告里的保证金退还条款,这笔资金还要放在地方政府手中分阶段返还。

  对此,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近期的PPP项目中已经开始出现业主索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应的过高额度保证金。过高额度资本金的情况,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将具备足够融资能力的专业性社会资本排除在外,或者逼迫其依托于资本极其雄厚的“大佬”。

  “在云南镇雄案例中,虽然项目条件并不复杂,规模也远远小于目前不少打包捆绑类的PPP项目。但在特许经营BOT模式成熟运作10多年的情况下,索取如此高额的保证金,着实不妥。”他说。

  薛涛强调,常规来看,以保函方式作为担保金较为常见和科学,而像云南镇雄这样,索要1亿元现金转账的情况还极其罕见。同时要求短短几日到账,让人怀疑其对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程序背后的真实目的。

  阳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国强表示,云南镇雄的这份公告,等于设置了不平等条件,直接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5天缴纳1亿元的履约金,会将很多潜在的竞争者拒之门外。

  程序上打“擦边球”,社会资本权益难以保障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涉及需要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涉及使用财政资金,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陈国强强调,采购程序中的投标保证金与云南镇雄公告中的履约金属于两种概念。像这样前期任何资料都没有提供,在洽谈之前交费的模式实际上是不规范的。

  一位环保企业负责人表达了对这种做法的看法,在多年前,为规避特许经营权的招标会把这类项目包装成招商项目,打“擦边球”,走个过场程序。近年来,这样的操作方式已经与越来越严格的政府采购程序相违背。

  “没有走政府采购程序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存在政府随时以程序不合法取消的风险。”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了担忧,如果是招标,在没有签署合同前不应该收取履约保证金。虽然这个项目是以招商名义发出的,但这类项目都涉及特许经营权,应该至少包装成PPP项目,按照磋商程序进行才行得通。

  通过本次事件,薛涛认为,目前不仅条件项目复杂的PPP 项目需要完善,还要警惕个别地方政府对项目条件简单清晰的项目打“擦边球”。目前,云南镇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还在招商阶段。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模式之前没有过,后续如何发展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