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时期,我国将包括巢湖在内的“三河三湖”确定为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至今巢湖治理依然是我国水污染治理的难点,而面源污染则为破解关键。本版特刊发专家文章,提出发展环水有机农业是新时期做好巢湖环境保护以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具体抓手,不仅向社会提供优质农产品,还可以推动巢湖区域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生产与水质保护的和谐发展。
一、巢湖污染治理攻坚,成效显著
自“九五”起,巢湖被列为国家重点治理“三河三湖”之一,国务院开始批复实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多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及流域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巢湖治理工作,多措并举,取得明显治理成效。2014年,巢湖流域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3.6%,比2010年的32.5%增加21.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7.9%,比2010年的40%减少22.1个百分点。巢湖湖区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污染物总磷、总氮平均浓度比2010年分别下降22.22%、0.85%。“九五”以来,巢湖水污染防治思路和措施经历了4个阶段:
单纯工业污染源治理阶段。 1996年,全面关停取缔年产5000吨以下的造纸厂等污染严重和土法生产的十五类小型企业(“15小”)。109家日排废水100吨以上工业企业1999年年底实现达标排放;2000年,全面实行“一控双达标”,所有工业企业废水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
工业、城镇生活污染源同步治理阶段。 1998年,巢湖流域第一个市政污水处理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日处理污水规模15万吨,“十五”、“十一五”期间,城镇污水治理和污水管网建设得到了全面推进,2007年流域内率先实现了县县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截至2014年底,流域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已经达到148.4万吨。
点源治理到点面综合治理转变阶段。 “十一五”以来,流域污染治理在工业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上,逐步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明确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南淝河等河道清淤、污染截流等综合整治措施。
从主要污染源达标到全面达标阶段。 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并出台了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巢湖为核心划定三级生态保护红线,实行分区保护,采取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以及环境准入标准;对流域河道水质依法保护,搭建工业、生活以及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全面实施的治理体系。
二、根治巢湖,面源是关键
巢湖水体经过多年治理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但问题依然存在,西半湖仍呈现中度富营养状态,湖区蓝藻频发,主要入湖河道南淝河、店埠河、十五里河、派河重度污染。
巢湖污染源主要由城镇生活及工业生产形成的点源、自然本底及农业生产贡献的面源和河湖底泥及水体富集释放的内源三者组成。其中,内源贡献不足10%,点源和面源共占90%左右,点源以城市生活污水为主、面源以自然本底流失和农村生活及畜禽养殖排放为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和总氮及氨氮。
巢湖流域是安徽省的传统农业区域,重要的水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巢湖水体污染最大的来源。农业生产(含禽畜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与种植业)排放的COD、N、P等主要污染物量,已远超过工业与生活源,成为污染源之首。非点源入巢湖的总磷、总氮量占全湖输入量为68%和74%。2010年,巢湖流域废水排放量3.8亿吨,其中农业源COD排放量占44.6%,氨氮排放量占17.1%;总氮排放量占61.0%,总磷排放量占93.6%。
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一是农资投入污染,表现在化肥、农药的过量投入和不合理使用;二是禽畜粪尿污染,规模化养殖企业缺乏禽畜粪尿处理设施,或设施运行成本高而处理不到位;三是农村生活污染,包括生活污水、人粪尿和生活垃圾的污染。
由此可见,巢湖污染治理关键在面源,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在农业,农业环境保护根本在于改变现有生产方式。
三、发展有机农业 ,是化解巢湖面源污染难题重要途径
有机农业是生态、循环、低碳的现代高效农业的具体形式,强调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物质的循环,强调取之于地用之于地,强调对土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改善,强调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可持续,注重通过转变生产方式解决当前农业发展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问题。因此,开展环巢湖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控制农业污染对巢湖的影响,将是一条有效途径。
首先,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导致的污染。 巢湖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是没有被有效利用的畜禽粪便、废水以及未被有效利用的农田养分。可见,削减巢湖面源污染的根本途径在于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畜禽粪便、秸秆等的利用率,减少由于资源浪费导致的污染。而有机农业强调的就是物质循环和资源高效利用,要求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最大化地利用人畜粪便、作物秸秆以及其他生产和生活有机废弃物,达到最低成本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系统、保障系统健康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目的,从而直接减少了资源浪费导致的污染,有效降低养分向湖区水体流失,从而控制并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程度。
其次,有助于改善生态健康状态,提高湖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当前湖区生态环境的另一方面问题就是生态系统退化,主要表现为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流失加剧、土壤有机质下降、植被的退化等。而有机农业要求保护和改善生物多样性,提高土壤有机质,要求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发展环巢湖有机农业,有助于提高和增强湖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并对湖区以有机农业为基础协同发展旅游观光、养老养生地产等产业,对建设鱼米巢湖、养生巢湖、休闲巢湖、风光巢湖,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纽带作用。
再次,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参与治理巢湖的积极性。 农民是农村环境保护最直接参与者,也是农业污染防治主力军。过去抓环境保护,普遍是用监管和执法倒逼经济转型,向考核要压力,向问责要动力。而在农村环保领域,由于监管对象和领域的不同,这样的做法无法改变生态环保和农民增收“两张皮”的问题。有机农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要求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益,通过产品品质和档次的提升增加农民经济收益,从而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双赢,也就直接提高了农民按照有机方式开展生产从而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见,发展环湖有机农业可以为进一步深化生态创建的内涵,为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加强湖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效抓手,促使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两张皮”拧成“一股绳”。
四、以建设有机食品基地为切入点,发展环巢湖有机农业环巢湖有机农业示范区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在创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过程中,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政策扶持、典型引导等多种举措,坚持不懈,取得了明显成效。发展环巢湖有机农业,可以吸纳、借鉴这些地方成功经验。
一是纳入规划。“十三五”规划中,将发展环巢湖有机农业纳入合肥市发展战略,在争取国家支持同时,制订省级层面环巢湖有机农业发展规划。2014年7月,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已被列入国家57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第一批)之列,将有机农业发展项目列入合肥市政府与国开行安徽分行合作的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中。
二是开展示范引导。先行启动一批条件较好各方面积极性较高的地区开展省级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建设。合肥市抓一两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示范乡、镇;巢湖周边县(区)抓一两个村,或者是一两个龙头示范企业的建设,以点带面,试点、示范。
三是加强技术支撑。通过对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针对巢湖地区特点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优势的品种极其适合本地条件的有机生产技术,从不断提高有机农业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入手,增强巢湖地区有机农业建设的科技支撑,增强环巢湖地区有机农业发展的后劲。
四是做好产品开发。开发环巢湖地区种植业、畜禽养殖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优势种质资源和特色产品,有步骤地、分批次地做好有机产品开发的规划工作,做到上市一批、开发一批、储备一批,尽早构建巢湖品牌有机产品集群,形成巢湖品牌有机产品系列和梯队,为巢湖有机产业的持续开发奠定的基础。
五是着力打造品牌。要做好前期市场谋划,着力打造巢湖有机农业品牌,尤其注重临近沪杭市场的开发以及对京广市场的辐射。要注重运用互联网+思路,做到线上拓展和线下推广相结合,虚拟市场与实体店相结合,做到市场先行,订单拉动,避免有产品无销路,保障巢湖有机产品实现良好的市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