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一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外溢污染扰民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08-13 12:36:06 浏览()次

 本报讯 接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反映廊坊市杨税务垃圾填埋处理厂环境问题信访件上的批示后,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立即责成河北省环保厅调查处理。

  据调查,杨税务垃圾填埋处理厂实为廊坊市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隶属于廊坊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营业执照注册号131000000018398,组织机构代码71581939-4,法定代表人李国旭,位于安次区杨税务乡北小营村西,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设计年处理生活垃圾12万吨、粪便6万吨、医疗垃圾1.5万吨。

  1998年10月,这家公司通过了廊坊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01年11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当时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但由于公司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未能按计划投产,导致堆存垃圾腐蚀有关设备,造成老化严重、故障频发。2009年,焚烧车间停止运行。2013年,筛分设备停用。

  目前,这家公司已处于全面停产状态,导致垃圾堆放场处于超饱和状态,渗滤液外溢,并存在垃圾自燃、垃圾发酵产生臭味问题。同时,部分垃圾飘到周边农田,造成白色污染。

  在河北省环保厅督促下,廊坊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购置大型垃圾筛分防腐设备,对垃圾进行筛分处理;二是责成应急消防小队24小时值守,购置高压水炮车,并适量覆土,控制垃圾堆内的暗火;三是加大除臭频次,调整除臭作业时间,增大用药浓度;四是拟投资200多万元建渗滤液收集渠工程,防止渗滤液外溢;五是不定期组织对飘到周边农田的垃圾进行拾捡处理;六是加快新建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和筹建;七是聘请专家论证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问题。目前,廊坊市正在积极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等事宜。

  河北省环保厅将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督促当地政府加快建设新的垃圾填埋场,妥善解决垃圾污染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进展情况,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将上述案件纳入环保后督察。 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