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要做到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需要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无论是设备采购还是深入宣传,都需要资金投入
●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利益相关方,由于缺少激励和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合力
●用2~5年时间推动强制分类工作,明确规定垃圾的分类,制定出指导操作性强的分类说明。在此过程中,必须下决心改变居民投放垃圾的习惯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李拉 通讯员 单憬岗
2000年6月,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被建设部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如今,14年过去,各试点城市收效甚微,适合国情的垃圾分类途径依然没能找到。
同样的情况也在海南省上演。
自倡导垃圾分类收集以来,海口、三亚先后成为省内试点,然而,虽历经多年、多阶段的探索,获得了一些初步成果,但距离找到适合国际旅游岛建设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仍有漫漫长路。
那么,海南垃圾分类推进究竟卡在哪?前路又在何方?
海南省垃圾分类屡败屡战
2003年试点,上千垃圾箱形同虚设;今年3月再试点,居民参与率逾90%
据海口市环卫局局长李永胜介绍,海口自今年3月1日开展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以来,基本达到预期效果,试点单位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以上,投放准确率达到85%以上。
其实,早在1990年代,海口就开始小范围进行垃圾分类试点,最后却无声无息。2002年底,海口出台方案,翌年开始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当时设置了便于区分的上千个环保型分类垃圾箱,桶上标有明显的分类标志,替代原来的垃圾圆桶。
然而,到2010年,街头垃圾分类箱仿佛是摆设:不仅市民意识行动没跟上来,连相关的垃圾后续处理设施也未跟上。当年8月,海口再次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废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但这些新式环保垃圾箱“上岗”几年,市民分类投放垃圾意识仍较薄弱,多数垃圾箱常“吃”错东西。
类似的一幕也发生在三亚等其他市、县。2010年、2012年,三亚先后两次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即便两市垃圾分类初见成效,但距离成功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年3月,在充分总结以前试点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海口再次重启垃圾分类试点。这一次,他们将分类方式改为三分类,试点单位也只划定4个区每个区的1条道路1个住宅区。
“经过之前的试点工作发现,摊子铺得过大,运作管理有难度。”李永胜说,希望这次能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试点,总结出真正适合海口开展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的经验及做法,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和推进。
“2010年试点时垃圾分类分得过细,操作太麻烦,所以很难坚持按要求去投放垃圾。”市民赵凌云说,这次操作起来比过去简单得多了,自己将积极参与。
由于这次找准了切入点,分类试点工作基本达到预期效果。据日前海口市环卫局调查,4个试点小区、道路日产生活垃圾约27吨,其中可回收物约1吨、餐厨约2.65吨、其他垃圾约23.35吨,日减量约3.65吨;由此推算年减量垃圾约为1314吨。
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一锅烩”
资金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缺少激励和协调机制;管理体制上存在“九龙治水”现象,权责不清
市民周梅在海口汽车南站逛街,这里曾是2010年海口市50个垃圾分类试点区域之一,生活垃圾分类桶上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标志,提醒人们要把垃圾分类放置。
在一个分类垃圾桶边,她想考考6岁的女儿:这些东西该分别放在哪个桶里。然而环卫工人走过来,直接把两个桶的东西都倒在一起,这让她和孩子都十分困惑。
“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一锅烩’。”不少参与垃圾分类试点的市民认为,这是海口自2010年开展垃圾分类3年来成效不显著的最大症结所在。
其实,垃圾分类成难题并非海口独有。2000年的全国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如今仍在“试点”,被网民戏称为“比蜗牛还慢”。
为何垃圾分类如此之难,其症结究竟何在?海南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孝京认为,海口推进垃圾分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难题。
首先是资金保障困难。垃圾分类要做到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需要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因此无论是设备采购还是深入宣传,都需要资金投入。近3年,广州市垃圾分类处理投入资金36亿元,仅垃圾分类推广就投入3.68亿元。而海南省则因财政吃紧,资金成为垃圾分类的一大“瓶颈”。
其次是分类转运设施、处理终端配套不完善。例如餐厨垃圾除三亚正在建处理厂外,其他市县没有专门的处理设施,全省资源回收体系也不发达。垃圾分类需要公众参与,但目前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此外,还有专业人员缺乏,法规、标准不健全等因素。
记者调查发现,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利益相关方,由于缺少激励和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合力。例如,在清运环节,由于分类运输增加成本,负责垃圾清运的环卫部门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宁可混装。在回收环节,很多地方政府并未利用“看得见的手”对垃圾减量予以补贴,拾荒者自然挑肥拣瘦,哪管垃圾分类。而最被忽视的产品生产者,由于未建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他们自然乐得装聋作哑。
垃圾分类管理框架如何形成?
初始阶段可直接补助居民,调动其积极性;设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通过经济杠杆去驱动
如今,在海口处理生活垃圾已不再是“免费的午餐”。自2011年7月1日起,海口正式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把收费对象分为5组,其中居民组收费标准为0.37元/吨。
这一办法实施后,被广泛解读为一种相对公平和有效的方法,成为全省探索解决垃圾处理费缺口大的一个重要尝试。
然而,管好垃圾分类,不仅是收费问题,还必须有全面统筹的思路。
“我们必须明确垃圾分类处理的思路和步骤。”深圳城市管理专家綦文生认为,首先要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用2~5年时间推动强制分类工作,明确规定垃圾的分类,细化每类垃圾,制定出指导操作性强的分类说明。在此过程中,必须下决心改变居民投放垃圾习惯。
綦文生建议,初始阶段可直接补助居民,调动其积极性。同时设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基金主要来源是对生产制造、进口或销售名目中,向应回收废弃物的厂家、商家征收的清除处理费,用于对从事资源回收的社区居民和回收商进行补贴,运用政府“有形的手”来促进资源回收。
对于垃圾费,綦文生建议实行“垃圾费随袋征收”。垃圾费按量征收符合“污染者付费”和公平原则,要求居民投放垃圾时须使用专用垃圾袋,其售价中包含垃圾处理费。
“垃圾分类最好通过经济杠杆去驱动,通过‘垃圾全量资源化’来推进。”陈孝京表示,还要推行“垃圾不落地”,让居民将垃圾拎到垃圾收运车停靠点,在固定时间段内直接投放到垃圾收运车内。
专家们认为,还必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法律框架。“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 綦文生认为,要以本地化为基础,培育跨地区、全链条的产业集团,随着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只要运作得当, 垃圾完全可以从负担变成财富。
如何提升公众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水平?
政府部门应明确自身的责任与规划,要引导公众改变生活习惯,提高公众参与度
海南省环保爱好者陈怡雯曾对三亚市河东100位居民进行了垃圾分类的问卷调查,结果令人咋舌。
“在3道对垃圾分类了解的基础题中,其正确率不超过50%,甚至最低达到9%。”她认为,这说明一些市民对垃圾具体怎么分类还相当模糊。
“垃圾分类只有从每个公民做起,从自身的生活习惯开始养成,再配合上政府的多项措施,才是可持续的。”海南大学教授杨小波说,垃圾分类是全社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个人、家庭、社区和政府无一可袖手旁观,需要全社会再造一套科学、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作为旅游城市的常住居民,要以主人翁的意识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华中科大环境学院教授陈海滨认为,旅游地区的居民要从个人习惯到公共维护上,不仅起模范带头作用,还应配合环卫部门的工作。
陈孝京认为,海南省要适时出台《海南省环境教育条例》,规定每位公民每年要接受不少于4小时的环保知识教育,将环保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内容,树立环境为人人、人人为环境的理念。
他表示,环保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类“小手拉大手”的环保教育活动,吸引学生并督促家长参与环保活动。同时,加大对民间环保组织的投入,促使其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其在环保宣传、舆论监督、公益活动方面的作用。争取更多环保民间组织及环保志愿者的支持,动员更多的人从事环保公益事业,推进公众参与,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业内人士认为,垃圾分类不单单是一个投入的问题,其中观念、风气乃至生活方式的改变都不是短时间就能见效。越是如此复杂,政府部门明确自身的责任与规划,做到有的放矢与从长计议就越显必要。“当公众从政府的行动中感受到诚意与决心,民间的跟进自然不是难事。当公众与政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垃圾分类也就自然会成为一种乐于接受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