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设美丽内蒙古”专场新闻发布会获悉,内蒙古将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举措,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根据国家下达的用水总量管控指标,内蒙古建立起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用水管控指标体系,并分水源、分行业细化分解到基本用水户,明确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建立起了水资源刚性约束的“红线”,超过区域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以及水效、水耗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取水许可。下一步,内蒙古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增强市场思维和精算意识,重点从三方面持续推动改革,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水资源安全保障。
研究制定落实“四水四定”改革举措。在以水定城方面,提出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在城市规划建设时,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状况,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优化城市供水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以水定地方面,提出依据水资源可利用量来确定土地开发利用规模和方式;在以水定人方面,提出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人口规模,合理规划人口发展,引导人口向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流动;在以水定产方面,提出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和规模,实现产业结构与水资源禀赋相协调、产业布局与水资源配置相适应、产业规模与供水能力相匹配。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全面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四水四定”还包括以水定绿,提出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制定绿化方案,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
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聚焦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大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能力,具体为“3个5”。即在农业节水方面,把握针对性、专业性、精准性,加快完善农业节水行业管理制度政策,包括建立健全科学灌溉制度、用水计量监测、农业水价、节水市场、节水技术及服务等五项制度体系。在工业节水方面,加快完善工业节水行业管理制度政策,包括建立健全定额管理、精准计量、循环利用、用水权交易、节水产业发展等五项制度体系。在城镇节水方面,把握引领性、约束性、激励性,完善城镇节水社会管理制度政策,包括建立健全水预算管理、水价水税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再生水利用、节水型社会管理等5项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
深入宣传《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全体公民了解全区水情状况,树立节水观念;掌握节水方法,养成节水习惯;弘扬节水美德,参与节水实践。
编辑:牛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