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长江经济带产业梯度有序转移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11-04 08:40:29 浏览()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3项重点任务,包括强化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发展、支持长江经济带产业梯度转移、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因此,支持长江经济带产业梯度转移,要结合不同区域的产业特点和升级方向,因地制宜选择相应的绿色产业与绿色技术,推进长江经济带沿线产业协同联动与梯度有序转移,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立足区域协同联动,统筹优化沿江产业布局。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在资源、环境、产业基础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差异较大,上中下游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动区域要素、政策等协调发展,是推动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一是对《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的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找准痛点与难点,由国家层面统筹协调产业空间布局,做到有扶有控、分类指导、有序转移。沿江省市要厘清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衔接中的关键问题,积极搭建产业转移供需信息对接和磋商平台,明确“土地—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肃产能置换和生态门槛要求,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二是淡化区域指向、强调功能聚合,建立跨区域产业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基于高质量发展要求、国家产业导向与区域自身特色编制一系列小口径、专业化的规划文件与指导意见,最大限度消除区域间重复建设和市场隔绝,促进中下游地区的节能环保技术和生态型产业向上游转移扩散。三是优化污染排放监测体系、统一监测标准,建立实时数据库与信息平台,以确保在重大产业项目跨省市迁移时能平衡相关利益矛盾,让发达地区在产业上“不吃亏”、让欠发达地区在生态上“不吃亏”。在共建园区与飞地经济方面可由转出地负责运营,地方税收留成大部分用于园区发展,GDP、投资等指标和税收按照双方所占股份分成。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产业焕新增绿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战略选择。从目前来看,长江经济带传统产业占比高,新兴产业占比低,化工产品低端多、高端少,资源利用率低,产业结构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且对环境的压力也不可小觑,亟须构建更适应新的发展环境、发展目标和科技革命等时代需求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是刚性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并加大淘汰沿江环境敏感区域的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力度,明确整治标准和期限,逐步推进化工、钢铁等临港产业绿色化、精品化发展。在这过程中,既要着力推动产业转型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型和结构全面优化的关键性升级,也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避免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一刀切”和“齐步走”。二是以《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为蓝本,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逐步打造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与行业标杆。同时,强化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引领带动,升级绿色产业链,推动绿色制造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三是以沿江部分优质开发区和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为样板,推动清洁能源绿色循环利用,进一步强化绿色低碳原材料供应保障,着力构建绿色低碳物流体系与供应链网络,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对标世界一流水平全力打造若干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区。

完善主体协作机制,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长江经济带集聚了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拥有全国一半左右的两院院士,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500多家。长江经济带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科研优势资源,积极调动优秀人才的创新创造能力,将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助推长江经济带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和壮大。

一是以技术工艺革新、生产流程再造等促进沿江“三高”行业增绿降碳,加大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领域绿色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创新优惠,并健全金融服务、市场交易、产品认证、人才培养等政策机制,完善相关服务体系,引导和扶持绿色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二是依托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中心、科学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高水平创新平台,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技术创新联盟,开展绿色产业化先导技术的超前部署、系统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着力提升区域绿色发展协作与协同创新水平。三是加速绿色能源技术创新,重点关注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先进生产技术,降低能源成本,促进清洁能源的源头替代。同时,优化中间环节,重视绿色改良式创新,推广创新型绿色生产装备,提高重点和关键产业循环协作水平,为绿色转型升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

强化数字技术应用,赋能产业数智融合发展。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其高质量发展对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将长江经济带建设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建设长江数字经济带,有助于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新的动能和活力。

一是将工业互联网、云计算、数字孪生等技术运用在产品设计、商品生产、市场销售、企业运维等新场景新业态全流程中,提升智能化水平和能效利用率,逐步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的深度融合,加快向全新的“绿智综合技术—经济范式”转变。二是以“东数西算”工程为契机,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发挥长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的综合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超算中心为地区和企业绿色低碳管理提供算力服务,增强绿色发展评估、决策、监管能力。三是依托省级重大人才工程、专项培育基金、重点引育项目等,围绕长江经济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系统性开展紧缺急缺数字型人才培育,并积极发挥长江经济带高等教育资源丰富和数字技术领先优势,深度推进校企合作,加快“智改数转网联”技术成果转化和知识技能融合,夯实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人才根基。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拓展“两山”理论新实践。在当前全球关注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中国的长江经济带作为经济重心之一,正在迎来一场由金融助力的绿色转型。《指导意见》不仅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投资者带来了崭新的机遇。

一是由沿江省级政府牵头组建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联席机制,旨在强化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并加强金融工作的整体指导和协调,发挥绿色金融信息交流、发展研讨、人才培训、投融资供需双方对接等服务功能。二是以长江下游的浙江、中游的江西、上游的贵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强化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和氛围,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适时在长江经济带扩大试点范围,增强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按市场化运作原则设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金,并根据沿江各省市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审批向污染排放薄弱领域倾斜。同时,建立新型绿色贷款评价指标体系,对于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项目予以贷款优惠,并以“两山”理论为指引探索诸如债券类、环境权益类等融资工具,促进各类基金、信贷资源及相关财政手段之间协同高效配置,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作者系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