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井”然有“序”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7-20 00:05:49 浏览()次

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珠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珠海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初步建立了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是地下水环境管理的重要工具,《地下水管理条例》对地下水监测提出了明确要求。现有监测井由于建设时间、建设主体、建设规范程度、建设和管理单位不同,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为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摸清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数量及分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支撑珠海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台账。市生态环境局整合各部门掌握的监测井底数,建立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清单,组织对523个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核实,按照基本信息、成井结构、含水层类型、周边环境以及监测数据等6类48个指标进行井排查登记,排查出的井分为井分为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矿泉水开采井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站点其他类型地下水环境监测井5个类别,建立分类管理台账。

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测井排查并可视化成果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珠海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排查信息系统终端”统一信息采集格式与数据要求,提高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排查成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借助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排查成果查询系统形成集成可视化的信息成果,提高排查成果应用的便利性。

是建章立制,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2024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规程》,明确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的基本原则,从地下水环境监测井选址、建设、维护、调整和废弃等方面制定了工作要求,对已建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管理、巡查和移交工作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使得“井井”有“条”、“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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