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能复刻“万峰湖”治理经验吗?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10-17 00:48:23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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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风徐徐,江水澄澈……乌江是贵州人的母亲河,它代表着一种情怀,更代表着一种精神。曾因生态脆弱、环保问题突出而拉响警报,乌江一度成为“污江”。

贵州省检察机关探索办案与修复、安全与发展、惩治犯罪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之间的普遍规律,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千里乌江水清景明人和悦。

一场漂浮物“歼灭战”

“看,现在这里多干净。今年,我们构皮滩发电厂还未清理过拦漂排前的漂浮物,乌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让水电厂安全生产得到了保障。”近日,贵州省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发电厂厂长刘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指库区河面上拦漂排说道。

构皮滩水电站拦漂排拦漂排今夕对比图

据刘欣介绍,乌江江面上的漂浮物一旦进入水电站坝区,必将影响构皮滩水电站安全生产。体积较大的漂浮物可能会直接堵塞泄洪洞,危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大量漂浮物涌入通航工程,可能影响通航安全。

这在两年前是不可想象的。由于乌江干流上游贵阳、黔南、遵义三地八县辖区内部分乡镇垃圾乱倒乱堆、沿岸部分景点管理不规范以及乌江部分支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于河道、河堤,导致汛期来临时,大量垃圾被冲入乌江干流形成漂浮物。

2021年8月,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检察院在走访构皮滩水电站时发现该案线索。“我们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主河道上形成了约18亩的垃圾漂浮带,主要是生产生活丢弃的白色垃圾,垂钓者的滞留物,捕捞用的渔网,遗弃的废弃木船,甚至还有动物尸体。”余庆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乌江卫士”团队负责人陈朝伟说。经初步调查,漂浮物主要是遵义、黔南和贵阳多个县市辖区内的乌江干流及其支流沿岸垃圾汇集而成。

2020年,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万峰湖”专案,以最低的司法成本、最短的时间解决了大江大河流域治理难题,也为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中“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难题的解决带来诸多启示。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强调,贵州检察机关要牢记“国之大者”,紧盯农业面源污染、乌江船舶污染、“锰三角”尾矿污染、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等“硬骨头”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继续能动履职、勇闯新路,继续丰富检察公益诉讼实践。

余庆县检察院将这一线索层级汇报至贵州省检察院。考虑到问题涉及面广、案件办理难度大,贵州省检察院决定直接办理,于2021年12月1日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立案程序,同时制定《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乌江流域构皮滩水电站河段公益受损办案工作方案》。这是贵州省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的首例涉大江大河治理公益诉讼案。

2022年1月10日,第一份诉前检察建议发至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督促乌江航道管理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乌江航道管理局立即着手进行整改,清除流域河段内漂浮物、悬浮物,并对乌江全段建立定期巡查机制,便于及时发现清理航道的漂浮物14,000平方米,治理污染水域面积27.9亩,清理河段100余公里。

“污”江变清流

经过一场漂浮物“歼灭战”,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生产安全及乌江干流通航安全隐患治理得到基本解决。

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需标本兼治,考虑到乌江流域构皮滩河段地域广,相关责任主体涉及水务、环保、农业农村等多个行政单位,相关工矿企业、单位、个人多个民事主体,一时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我们改变以往‘以人立案’模式,以事立案,并上下一体推动及时修复生态环境。”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何新说。

水里的问题岸上治。余庆县检察院针对乌江干流龙家镇、飞龙寨浪水湾景区的沿岸河段生活垃圾,废旧物品乱堆乱倒问题,依法对相关行政部门及属地政府立案调查,督促清理沿岸垃圾,增设垃圾箱,制作警示牌,建立基于成效展览室。同时,推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余庆县贯彻落实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建立破坏渔业资源违法案件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探索推广认罪悔罪前提下的“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支付补偿金”“清理污染物”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余庆渔业生态检察模式。

岸上的问题流域治。贵州省检察院还进一步完善跨省协作机制,与四川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管辖协作办法(试行)》,解决川黔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问题。仁怀市向四川省古蔺县移送石坝河环境污染线索,古蔺县检察院立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变“各自为战”为“共建共治”。

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贵州省院将线索交办案涉地检察机关办理,贵州省院通过召开调度会、现场核查等形式督导案件办理。专案组通过交办或者指定地方检察机关共立案1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3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支持起诉1件,督促案涉地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沿岸垃圾、整治污水直排、拆除违章建筑。

2022年4月,贵州省院以实地查看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乌江干流航道内已无成片漂浮物。“目前,乌江干流余庆段水质已实现大幅改善,已由Ⅳ恢复至Ⅱ类。”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余庆分局环境监测人员李明义说。

防止污染“反弹回潮”

如何巩固好前期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贵州省检察院推动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建立完善“全河段每季度一次,各河段每月一次”定期巡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监测。

余庆县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跨区域联防联动联治机制,做好河道日常监管和巡河工作。余庆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推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余庆县贯彻落实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建立破坏渔业资源违法案件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探索推广认罪悔罪前提下的“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支付补偿金”“清理污染物”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余庆渔业生态检察模式。

今年8月15日,遵义市检察院举办“一江一河”流域治理检察论坛,邀请重庆第三、第四分院、四川省泸州市、云南省昭通市、贵阳市、铜仁市、毕节市、黔南州以及相关基层检察院共同参加,交流探讨乌江、赤水河流域保护,并共同签署发布《协同履职守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共同宣言》。

贵州省检察院就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总体成效、整改是否到位和流域治理的根源性问题,邀请省人大代表、律师等担任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群众代表等应邀参与听证。通过公开听证,与会听证员充分肯定了案件的办理成效,对生态环境、航运安全、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整改效果给予认可。

今年7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