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重点流域、海湾、湿地保护修复成效新闻发布会获悉,广西统筹“三水”共治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平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年度增幅位于全国第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和环境幸福感。
在水资源保障方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不断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大力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南宁市、北海市被水利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级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2022年全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3.2%;开展西江等47条河流生态流量监测,落实水量调度、监测预警等管理措施,提高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平。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截至2022年底,城市平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2%,年度增幅位于全国第三,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723座,平均负荷率达63%。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7.1%,超额完成生态环境部对广西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14%的任务指标要求。
在水生态保护方面,完成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推进桂林漓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长江、漓江及洪潮江等流域水生态调查评估试点,实施南流江、钦江、罗江等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持续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2022年,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2%以上,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9个市进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前30名榜单,其中柳州市自2020年起连续3年保持全国第一。广西西江、桂江、柳江、漓江、红水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质为优,漓江流域获得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要求,结合广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水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务、目标及完成时限,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
实施系统治理。严格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排查出城市建成区入河入海排污口8905个,基本摸清城市建成区排污口底数,统筹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建设及监管,全区136个工业集聚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2022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41.2%,完成国家考核目标。
加强联防共治。构建“区内+区外”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与广东、云南、贵州、湖南等四省构建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深化多部门、跨区域协同治污,加强水环境风险应急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