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海洋经济如何实现绿色发展?江苏射阳“向海图强”进行新布局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3-24 11:54:48 浏览()次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地处江苏沿海中部,东临黄海,县域总面积7730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5130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107.8公里,滩涂面积109.7万亩;是江苏省海域面积最大、两级“红线管控”面积占比较大县份,海洋产业资源丰富,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广阔。

射阳县委、县政府始终保持清晰的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思路,坚持“生态优先、向海图强”战略,系统谋划布局沿海高质量发展,于近期制定“‘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这一纲领性、指导性文件明确,锁定“生态化、数字化、体系化”的“新赛道”,加快发展绿色海洋经济, 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和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奏响“十四五”时期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主旋律”。

大保护,构建“由岸到海”管控格局

射阳县拥有 7.32万公顷生态湿地,与国家级丹顶鹤自然保护区毗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37.47平方公里,省级生态管控区域面积702.5平方公里。“十四五”时期,射阳县将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强化陆海协同的生态空间管控。

构建海洋生态红线保护网,划定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岸带建筑退缩线”。将沿海重要湿地、丹顶鹤自然保护核心区等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范围,实施“海洋区域生态红线区”常态化监测与监管。建立“岸线开发利用保护分级管理”机制和陆海统筹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构建“由岸到陆、由岸到海、由近及远”的空间管控格局,营造“亲海、爱海、强海”的社会氛围。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实施潮间带退化湿地修复和河口湿地修复工程。建立“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强化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管控,开展“自然生态修复试验区”建设试点。加快滨海湿地修复恢复,建设“百里绿色廊道”。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海岸线“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建设。

完善“湾长制”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射阳县湾(滩)长制实施方案”。实现“一湾、一滩、一档”流程化闭环管理,坚持“陆海统筹化、综合治理水环境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新型治理模式。逐级压实地方政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全面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大协同,促进陆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射阳县完善健全陆海污染防治体系,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强化陆源污染入海防控;按照“海域—流域—控制区域”三级海洋环境保护“一体化控制体系”要求,协同推进陆域和海洋水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入海排污总量控制,依据相关海洋功能区和环境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水环境特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定重点河口、重点海域主要污染物入海排放总量削减方案,严控氮、磷等河流入海污染物总量。遏制各类污染源超标排海,建立入海河流“河海断面”交接制度,全面清理非法入海排污口。

加强海岸带综合治理,推进沿海生态环境保护。编制《射阳县项目用海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构建“水清、岸绿、滩净、景美”的黄金海岸线,重点对双洋港南至运粮河口岸段5.3公里长海岸线和滨海湿地的整治修复,建立“海岸带立体防护”生态减灾体系。完善“常态化、网格化、动态化”综合治理模式,常态化组织海滩巡查监管,加大沿海岸域倾倒堆放废弃物、海漂垃圾等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

推进陆海“同防同治”,加快沿海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在增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的同时,强化畜禽养殖治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落实每个污染源。到2025年,全县海域环境明显改善,产业园空气优良率达到80%左右,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实现工业废气、废水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目标。

大推进,同步发展经济与“碳汇”产业

射阳县以海洋生态保护优先和资源合理利用为导向,推进海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升海洋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全力实施“绿色化、集约化、无害化”基础工程。

编制国土空间发展规划,按照“陆海统筹”原则合理划定海洋生态功能区。依照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主体功能,科学编制海洋生态功能区划,确定海洋资源利用保护方向与重点,构建“由岸到陆、由岸到海、由近及远”的空间管控格局,实现“生态保护、陆海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发展。

强化生态管海用海管理,落实沿海生态主体功能区划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加强与“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协调衔接,研究确定海洋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加强海洋固碳技术研究应用,探索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蓝碳进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金融资本进入海洋“碳汇”领域与海洋“碳汇”市场,建立“蓝色碳汇生态功能区”。推动“风电、光伏、氢能、储能、固碳”及相关装备制造和新兴技术产业发展。探索港口“零碳排放”发展模式,建设港口生态工程,全面建成“绿色生态港”。

打造“环海生态旅游走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增强。滨海湿地生态标识更加鲜明,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35%。融合“渔港小镇、日月岛、环海湿地公园、赶海公园、金海森林”五大“沿海生态功能”板块,建设“沿海生态风光带、滨海风貌城镇带”。打好“世界遗产”这张“生态牌”,挖掘“滨海湿地、海洋文化”特色资源潜能,打造国家级“滨海生态旅游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