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荣成市在全面推行河湖湾长制工作中,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以系统观念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探索实施“三办合一”体制改革,解决了一些地方普遍遇到的工作力量不足、监管职能交叉、管理存在盲区等棘手问题,形成“河湖湾联动、水陆岸共治”的良好局面。
将“三办分管”整合为“一中心统管”
改革前,湾长办设在生态环境部门,河长办、湖长办设在水利部门,协调督导等工作由相关科室承担,但日常事务不少是跨部门、跨层级的,需要很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治理河流污染为例,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由住建部门负责,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乡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整治由属地镇街负责,跨流域、重大污染需要市里来统筹。仅靠科室力量协调督促,难度大、耗时长、成效差。
为此,荣成市将“三长”办公室的职能全部整合起来,成立市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市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协调联络层级从科室层面上升到部门层面,日常工作也从“兼职干”变成“专职干”,有效破解了治理中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等难题。
比如,在渔港码头环境治理中,海洋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协同工作机制,即海洋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推送至生态环境部门,后者及时开展执法工作。2020年,多部门联合执法11次,查处5家违规企业、责令3家渔港停业整改,近海水质始终保持国家Ⅱ类标准以上。
“三长分治”调整为“一人抓总”
改革前,湾长、河长、湖长都是分设的,存在“湖里不管河里、河里不管海里、上游不管下游、只管水不管岸”的问题。但河湖湾是连通的,陆地与水面是紧挨着的,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导致流域性的污染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根治。尤其是河湖、河海交界处,很容易出现“三不管”地带。
荣成市坚持陆海统筹、河湖湾一体管理,对湾长、河长、湖长进行调整理顺。原则上同一水系的县级“三长”均由一人承担,将境内22条河流、8座湖泊、10处海湾管理责任落实到32名市级领导干部,管理范围不仅包括水系涉及的河湖湾,而且涵盖沿岸150米范围内的陆地。构建从湖泊到河流再到海湾的“链条式”管理网络体系,形成“河湖湾联动、水陆岸共治”的良好局面。每年拿出350万元专项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公司运营管护。投资600多万元,开发河湖湾长制智慧综合管理平台,融入智慧城市建设,整合生态环境、渔业、水利等视频监控以及各级报送情况、群众投诉举报等信息,建立闭环式的接办分办、核查验收、汇总归档等机制,推动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污染问题。
“三级层层考核”优化为“联动一体考核”
改革前,县级“三长”抓面上工作多、抓具体事务少,镇街一级当“传声筒”多、主动发现问题少,村一级主要是被动应付、当“保洁员”“清洁工”,县对镇、镇对村,一级压一级,存在主体责任不明确、工作压力不均衡的问题,导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协调沟通、联动协作难上加难。
对此,荣成市制定市镇村三级河湖湾长履职细则、巡查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等34项制度机制。各级“三长”需要承担哪些工作、每月巡查多少次、发现问题怎么整改、整改不到位怎么问责,全部都清单化、条目化列出来。每月对照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并通报结果。在考核打分上,借助智慧考核平台实行一人一档、电子化考核。所有评价依据都清晰可查、平台自动生成考核结果,从技术层面杜绝了打“人情分”“面子分”的情况。
创新实行双向负责制。上级“三长”不仅要抓好自身工作,还要承担对下级的监督、督导之责。由于下级工作不到位导致扣分的,上级也要被“连带”扣分。荣成市通过以上带下、上下联动,真正让“三长”制落在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