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为达标而达标,南白石河污染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典型案例,指出南白石河治理存在的4个主要问题。太原市迅速成立了清徐县南白石河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专题会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7方面12项硬核措施,推动水污染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清徐县委、县政府坚持河湖渠同治,按照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前期排查名单,集中排查核实排污口356个,对名单外排污口开展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东湖退水渠、九斗退水渠、南白石河流域沿线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开展水质专项监测工作,每日对保留的56个排污口、4个入汾口(乌象民、城吴柳、北总退、白石河)、3个断面(贯中桥、美锦桥、韩武)、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 2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5个外排水企业进行不定时监测,对重点排口加密监测。
为完善源头治理,清徐县对南白石河流域内9个村庄实施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目前已完成对南白石河上游村庄调查测量等工作,东边路1.5公里的雨污分流管线施工条件图已设计出炉,九斗退水渠6公里截污管设计已完成,太汾公路6公里市政化改造前期道路测量工作已完成。
清徐县河渠相通,解决南白石河污染工作,必须同步做好相关河、渠、湖治理工作。今年,清徐县重点推进“两渠一河”治理,目前一批水污染治理项目已启动。最为重要的南白石河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已委托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完成南白石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总体初步方案。山西省水利设计院生态分院正在编制生态湿地整体方案,中交投资公司已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前期围堰排水作业,目前已完成60%。
做实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和实施精准追责问责是确保南白石河污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的重要保障。为此,清徐县进一步完善了《清徐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全县河(湖、渠)长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例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河(湖、渠)长、乡镇网格长作用,加大南白石河、东湖退水渠、九斗退水渠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乱倾乱倒、偷排污水、破坏河道、私接乱接、农灌退水等行为的监管、处罚,实现河渠有人管、问题有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