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是维系江河湖泊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是决定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由于不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区域、流域河流干涸、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受损等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近年来,我国围绕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开展了大量工作。2020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海河、辽河、西北内陆河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还。
海河流域在人口稠密、产业偏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不利条件下,应当注重发挥水资源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支撑作用,淘汰高耗水产业和工艺,形成节水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增加生态环境供水,以“反退化、保总量、优过程”作为海河流域生态流量监管的基本逻辑。
反退化:科学确定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目标,逐步还水于河,让河湖生态系统休养生息
海河流域地形地貌特征鲜明,北部和西部的燕山—太行山山区与中东部平原的过渡区短。为调节径流,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主要河系在山前都建有多年调节的大中型水库,山区与平原的水力连通性被破坏。部分水利工程对生态功能、生态水量考虑不足,枯水期难以下泄足够的生态流量。部分城市盲目追求“大水面”式的水景观,大量建设拦河橡胶坝,造成流经城市市区的河流下游河段生态流量不足甚至干涸。根据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遥感监测成果,2019年汛期京津冀地区有效影像覆盖的262条河流中有210条存在干涸断流现象。
遏制河流干涸断流态势,要从生态系统整体修复的角度确定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目标。山水林田湖草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生命共同体。水生态环境作为联系各生态系统的纽带,既有独特的内在结构、功能属性和变化规律,又与其他生态环境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水利部发布的《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712-2014)中规定,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应按照维系河湖生态环境功能的需求分析计算,包括维持河湖形态、生物栖息地、自净、输沙、景观、河口防潮压咸及其他生态环境功能。因此,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目标的制定,要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各要素对水资源的需求。
遏制河流干涸断流态势,要突出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开发规模和强度。严重缺水是海河流域基本水情,近年来流域总用水量维持在370亿立方米左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102%。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对水资源“竭泽而渔”,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对可开发利用的水资源进行科学核算,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保总量:对于季节性河流,统筹“三生”用水,保障基本生态需水
水利部编制的《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95-2014)中对常年河的定义为“不受人为影响的情况下,终年连续流水或有水的河流”。而间歇河(时令河)的定义为“干旱与半干旱地区,旱季河流干涸,雨季暴雨后或冰雪消融季节才有短期水流流动的河流”。按照上述定义,海河流域滦河、海河北系的山区河流多为时令河。这类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工作要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通过节水、调水、非常规水利用等措施,逐步保障河湖基本生态需水。
河流干涸断流问题的背后,是经济社会长期挤占生态环境用水的问题,实质上是水权分配和管理问题。以永定河为例,作为京津冀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卢沟桥断面以下河道断流天数从上世纪60年代的197天增加到80年代的361天,90年代出现全年断流,河道完全干涸,河床裸露,周边地区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2000年以来,为保障首都供水安全和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批准实施了《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和《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官厅水库入库水量明显增加,但仍无法有效保障下游河段生态需水。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从流域统筹的角度对永定河流域水资源进行了合理配置,确定了永定河三家店断面全年基本生态需水为2.6亿立方米。自2018年开始,永定河上游山西省、河北省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利工程生态调度,显著加大了向官厅水库生态补水水量。2020年永定河最大通水河长达到737公里,官厅水库以下湿地水面面积增加到16.05平方千米,沿线地下水水位大幅回升,立足于总量保障的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优过程:对于常年有水河流,注重生态调度,优化生态流量过程
根据实测水文资料,海河流域徒骇马颊河、漳卫河、海河南系以及主要干流在现状条件下仍然保持常年有水,但受闸坝影响水体流动性不足。这类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工作要从恢复水体流动性出发,统筹当地水、外调水、非常规水等水源,优化水利工程调度规则,逐步保障生态流量过程。
优化生态流量过程,要在河湖生态水量年度目标基础上细化生态流量目标。对于常年有水河流,按照《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712-2014)中推荐的方法核定生态流量。比如漳河上游侯壁断面,根据长系列径流资料采用Q90法计算得到生态流量为3.28立方米每秒。
对于湖泊湿地,要在分析水文节律变化与生态环境演变规律基础上,结合湖泊湿地生态保护目标,提出维持湖泊基本生态功能的最低生态水位。比如白洋淀根据淀区水生生物生长周期、淀区生态水面面积等要求,需保持水位在6.5米-7.0米。
优化生态流量过程,要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开展水利工程生态调度。对于调度运行未考虑生态需求的水利工程要采取优化水工程调度方案、上下游梯级联合调度等措施;对于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缺失或者布局不合理的水利工程要采取泄放设施改造、补建等措施,满足下游河道生态流量目标。
进一步加强管理的相关措施
一是全程监管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流域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机制,全面强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同时,针对不同河湖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江河干流、重要湖泊,与水有关的自然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珍稀濒危鱼类、土著特有鱼类栖息地作为重点管控区域;对于季节性有水和常年有水河流采取差异化管理。
二是地面监测与遥感监测相结合。依托现有水文站网构建把控流域全局的生态流量(水量)监测网络,强化主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的监测,完善水库、水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水文监测和实时监控设施。利用卫星遥感定期开展河湖干涸断流情况监测。逐步建立遥感解译水面宽与断面流量(水量)关系数据库,开展生态流量(水量)遥感监测评估。
三是事前预警与事后考核相结合。通过对人类活动耗水与天然可耗水量比对,识别生态水量风险,开展流域生态水量预警。制定生态流量(水量)考核方案。明确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量)保障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建立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评估制度,将生态流量(水量)目标满足程度纳入河(湖)长制考核指标,以考核机制倒逼监管落实。
作者单位:张浩、李文君,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缪萍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