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45个断面Ⅰ-Ⅲ类比例达91.1%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8-18 12:55:30 浏览()次

  自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打响以来,浙江省紧锣密鼓地开展了一系列保护修复攻坚行动。日前,浙江省又交出一张靓眼的长江保护修复工作成绩单。

  记者了解到,2020年1-6月,全省221个地表水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1.0%,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145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Ⅰ-Ⅲ类比例达到95.9%,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长江流域45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1.1%,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省份,浙江如何护好一江清水向东流?对此,全省紧盯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强化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加强尾矿库污染排查整治、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专项行动八大重点任务,采取针对性措施,带动整体长江保护修复工作。

  以绿色发展为最美底色,浙江在思想、机制、治理上不断创新,绘就长江经济带发展最亮成色。2018年,浙江启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以来,已累计完成300余个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形成了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一批标杆示范,以全域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助推水环境持续改善。

  同时,浙江编制了《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通过打造多元线索报知体系、数据分析溯源体系、精准监管执法体系,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提升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浙江还成为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部署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省份,出台《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完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浙江将按照践行“两山”理念、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加快重点攻坚任务收官工作,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力争率先建成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守护好长江母亲河宝贵的生态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