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长江流域电鱼黑色产业链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7-28 13:24:01 浏览()次

  一两个人驾驶一艘电鱼船,电鱼网探入水中,刹那间水面泛起一片白,水中的鱼挣扎几秒钟后就丧失了活动能力,浮在水面。电鱼者撒下渔网,实现此行的“大丰收”。

  这是长江上最常见的电鱼作业。除此之外,电鱼还有更繁杂的“大工程”:两条渔船拉起一张电网,与江面等宽,协同前行,缓缓划过水面,接下来,整条江内大部分的鱼都会被一网打尽。

  近年来,长江的渔业资源和鱼类生态已经岌岌可危。而肆虐的电鱼活动,正是给长江水生态带来严重破坏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和渔业资源,今年起,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开始实施。打击非法电鱼活动,已被提上日程。

  电鱼作业后的“死水”

  “2016年,四川自贡有一湾清净水域,这里本来人迹罕至,渔获物很多。电鱼者发现了这里后,不出半月,鱼就全没了,这里随之也被废弃了。经过两年的沉寂,有人一声叫喊:‘鱼群回来了!’可随之电鱼者又出现了。”民间环保组织反电鱼联盟的发起人朱凯向记者介绍了电鱼给水域造成的死循环。

  曾经,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极为丰富,盛产多种经济鱼类。然而,近年来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已经基本丧失捕捞生产价值。7月15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给出了一组数据:现在全国每年水产品总量是6300多万吨,长江不到10万吨,占比仅有0.15%左右。

  电鱼这一非法捕捞方式已经在整个长江流域泛滥了十余年。“最开始,电鱼者会从家里拖出一根电线,用220伏的生活用电电鱼,虽然对水生态有一定破坏,但影响范围相对较小。经过多年的更替,如今电鱼机的核心元件已经从以前的白金机,变成了现在的新技术芯片、可控硅等。”朱凯说。

  针对电鱼对水生态的影响,记者采访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禹。张禹对记者说:“电捕鱼是一种具有破坏性的捕捞方法,对水生生物、人类及河道环境生态均有不同程度损害。”

  “在自然河道水域内,采用兜状抄网,以电脉冲方式进行辅助捕捞,最直接的损害为河道内的鱼类等水生动物,水生动物受到电刺激对其生理、产卵与繁殖产生一定影响。”张禹说。

  同时,电捕鱼对生态系统损害体现在会造成水生生物昏迷甚至死亡,破坏自然水域的生态平衡,对鱼类的栖息地造成破坏。

  国家审计署2018年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2017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共发生3.46万起电鱼案件,年均增长8.8%。

  电鱼不仅对生态环境产生消极影响,有时也会直接危及人类生命。有一次,朱凯在垂钓时遇到一艘电鱼船,在同一片水域,距离不足10米。“电鱼机开启的时候,我的手立刻感到麻了,电流顺着碳素材质的鱼竿传导过来,我当时就吓坏了。”朱凯说。

  李成,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一名家喻户晓的捕鱼高手,其祖上三代都靠捕鱼为生。到了李成这一代,电鱼这一捕捞方式一度成为他获得暴利的主要途径。10年前,他在长江上捕鱼每天收入3000元-4000元,周围几乎家家户户都在电鱼。“钱来得很容易,水里的鱼也很多。但到2016年左右,能明显感觉到水里的鱼越来越少了,每天的收入也缩水到了原来的1/10。”李成说。

  然而,几年前的一次意外,让李成选择同这个行业分道扬镳。3年前,他在电鱼作业时操作失误,险些触电身亡。“这么多年,电了这么多鱼,最后自己竟尝到了被电的滋味。”

  正是由于电鱼的危害巨大,我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可处以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船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但是,面对暴利诱惑,仍然有人铤而走险。

  黑色利益链环环紧扣

  长江里的渔获物虽然少了,但是电鱼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这背后有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链,电鱼的暴利是最根本的原因。”朱凯说。

  据介绍,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曾经的大型工业产品销售市场上有几十家店铺销售电鱼机,店铺规模盘踞几十米长的一条街。

  2019年初,反电鱼联盟从四川、福建、湖北多省调集志愿者组队,在当地暗访3天后发现,这条街一共有22家电鱼机销售商户。商户们通过门店批发、零售以及网络店铺,例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等每天向全国各地销售各种规格型号的电鱼机产品,数量庞大。“在当地,电鱼机生产销售几乎成为了支柱产业,电鱼机市值甚至能超过百万元。”朱凯说。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一些网页公开销售电鱼设备,价格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电鱼机种类十分繁多,电压从一百伏至几千伏不等,形式上有电通网式、支架式、背包式,水面电鱼棒、潜水使用的电鱼棒等等,总计可达十余种。

  记者拨通了广东东莞一个商家的电话,询问是否有销售电鱼设备,对方则直接回答:“有的,你需要哪一种?480块的这款卖得最好,功率比较高还有吸力,在水浅的地方也不用担心,鱼会直接漂起来。”

  记者进一步询问,这种电鱼设备是否会给人带来触电危险,对方给出了详细的解释:“以前,老款机器没有升压器,电流很大,比较危险;但现在机器脉冲频率的设计是针对鱼的中枢神经,让其短时间缺氧,人是感觉不到的。”

  在电鱼活动最猖獗的时期,朱凯目睹过赣江上百条电鱼船出没的场景。2016年以前,一条18米左右的船,有时候一晚上就能捕获几吨鱼,获利上万元。“这两年,渔业资源虽然有所减少,但这仍然是一本万利的行业。”朱凯说。

  “长江流域的电鱼问题是历史积弊。目前,我国对贩卖电鱼工具行为的查处还较少,尤其是网络销售渠道。”张禹介绍说。

  野生渔获的终端则是人们的餐桌。这一巨大的市场让一些商家有销售空间,从而打着“江鲜”的旗号出售非法捕捞来的鱼。公开资料显示,安徽某地偷捕活动常常在夜间进行,私下售卖,隐蔽性强。有些商户以每斤几百元的价格违法售卖刀鱼,在清明节前后,刀鱼价格更高甚至能卖到几千元钱一斤。

  非法销售江鱼的现象在长江流域其他地区也存在。5月12日晚,湖北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联合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长江武汉段水域查获一起自捕自销江鱼违法案件。现场查获涉案嫌疑人员两名,快艇一艘,高压电瓶及电捕设备一套,渔获物7.85千克。据介绍,嫌疑人经营一家江鱼酒店,渔获物中部分用作酒店自销,部分卖到了集贸市场。

  云集响应的民间力量

  “爸爸,我长大以后还能在水里找到鱼吗?”

  4岁儿子的问题,却让垂钓高手朱凯难以回答。作为一名垂钓爱好者,朱凯从不把钓来的鱼带回家,而是选择放生长江。自2017年开始,朱凯着手创办了反电鱼联盟这一非营利性民间环保组织,旨在保护水生态,为孩子和未来留下一些资源。

  “为全局计,为子孙谋。”长江禁捕退捕的决策得到了亿万民众的支持和拥护。迄今为止,反电鱼联盟辐射了全国15个省,建立了80多支团队,志愿者人数已经超过了两万。朱凯说:“在日常巡查中,有的志愿者一个月需要开车行进几千公里甚至上万公里,大家都为反电鱼项目付出了大量心血。”

  因为反电鱼联盟的志愿者有监督取证的工作性质,蛇虫鼠咬,摸黑前行,这些都是志愿者的家常便饭。“在工作时间,相关部门有巡查力量。但到了夜间,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的行为就会错峰出现。管理相对薄弱的时间段,就是违法分子的活动高峰。”朱凯介绍道,“这时志愿者为了获得线索,常常需要关闭所有灯光,包括手机。摸黑跌入水中,在我身上就发生过很多次了。”

  反电鱼联盟用了两年时间,在四川自贡成立了飞溪河流环保公益中心,协同推动反电鱼工作。通过深耕,他们不仅牵手了垂钓爱好者、户外运动爱好者等亲水人群,而且吸纳了大量曾从事过电鱼行当的人。

  在朱凯团队的劝说下,李成加入了反电鱼联盟,成为江安当地长江群结行队的核心志愿者,每天在江边巡护。由于李成的加入,反电鱼团队的工作在当地开展得更加顺利。

  在反电鱼联盟中,像李成这样的志愿者还有很多。3年多来,许多曾经从事电鱼行业的人加入到了反电鱼组织,现在占到了1/20。“除了他们,垂钓爱好者、户外运动人群等亲水群体,很多都在加入,志愿者的规模扩张速度很快。”朱凯说。

  “多线”高压反电鱼

  为了有效打击非法捕鱼,反电鱼联盟同公安、渔政等有关执法部门展开了协同合作。“通过与有关执法部门的联合行动,打击非法捕捞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尤其在打击查处非法售卖电鱼、捕捞器具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一举端掉了榕门路网电一条街违法经营不良商户,从源头遏制了非法捕捞器具的销售渠道。”朱凯说。

  去年3月以来,反电鱼联盟的十余名志愿者时常在江西省南昌市榕门路卧底侦查,并发现这里数十家商铺常年销售电鱼机等非法捕捞器具。在获得可靠信息后,志愿者们报了警。

  7月18日上午10时,南昌市公安局调派近百名警力对商铺进行控制。在这里,数十家商铺门面上都是合法渔具,但几乎每个渔具店的仓库内部都藏有大量绝户网、密眼网、地笼等违法捕捞器具。

  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涉嫌违法情况进行了记录并收缴了上述违法捕捞器具。在搜集证据时,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商铺的记账本上,写满了非法渔具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记录。“这是重要的线索,根据这些线索,执法人员有可能对全链条进行打击。”朱凯说。

  “志愿者队伍数量庞大、分布较广,能及时有效地发现非法捕捞活动,但有时很难制止非法捕捞;执法部门有时人员力量不足,很难做到全覆盖。志愿者和政府部门协同合作,就能实现优势互补。”朱凯说。

  “但是,只要利益还在,电鱼行为就不会杜绝。”朱凯说,“公安、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该在下游产业链上进一步下功夫,鱼的来源渠道、养殖过程应该进一步监管,打破非法捕捞的产业链。”

  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治安局局长李京生表示,未来,公安部门将针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屡禁不止等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持“以打开路”,坚决斩断非法捕捞的黑色链条;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捕捞等非法作业方式。

  同时,渔政部门、公安和检察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流程目前基本建立,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空前巨大,涉及非法捕捞入刑的案件也逐年增多。“尤其是公安介入后,对非法捕捞震慑很大。”张禹说。

  在渔获物销售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为期一年的‘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通过对销售环节的打击工作,斩断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黑色产业链。”

  在执法力量和民间组织的双重施压下,四川自贡、湖南邵阳、湖北洪湖、浙江杭州等地非法捕捞整个产业链条逐渐被瓦解。

  “2017年以前,釜溪河自贡段河面上每天都发生若干起电鱼事件,但现在釜溪河自贡段基本已经没有电鱼者了。经过这两三年的休养生息,釜溪河的鱼又回来了。这3年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朱凯说。

  李成为化名 本报记者刘晓星、见习记者肖琪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