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国控入海河流断面提升为Ⅴ类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9-11-13 21:53:13 浏览()次

  天津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进一步改善,在2018年3条国控入海河流实现消除劣Ⅴ类基础上,又有4个国控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到Ⅴ类。近岸海域水质稳步上升,未出现四类及劣四类海域。这些积极进展的取得,得益于全市规划先行,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四大行动的协同推进。

  规划引领

  印发打好渤海治理攻坚战作战计划

  天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工程,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作战计划》和《天津市入海河流污染治理“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全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指明了方向。

  同时,天津市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制定海洋经济、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等相关规划时,注重引导地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最严格围填海管控,未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将渤海综合治理有关内容纳入《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 年)》中,有效统筹衔接渤海综合治理工作。编制并印发《天津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2019-2035年)》(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指导全市海岸线生态修复工作。将“蓝色海湾”修复整治任务、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申请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中,确保渤海综合治理攻坚一体推进。

   陆源污染治理 

  “三水”共治,各个击破强化监管

  在陆源污染治理方面,天津市抓住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两道关键“闸口”,全市12条入海河流全部落实“一河一策”,狠抓“三水”(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农业农村污水)共治,2019年度共安排各类治理工程2042个。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现入海排污口“一口一册”规范管理。

  强化工业水污染源监管。全市开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情况排查整治,完成136个保留和整合工业集聚区现场调查,推进规范化整治。加大重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力度,前三季度,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达标率达到94.6%,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强化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先后组织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等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涉水污染排放企业925家,立案6起。

  加快合流制地区改造。经排查,全市城市建成区共有73片、62.04平方公里合流制地区,全部纳入了渤海综合治理任务。结合初期雨水治理,全市已基本建成先锋河、新开河两座调蓄池,总调蓄规模10.4万吨,可有效缓解和平区五大道、河西区上海道等7个片区、约9平方公里合流制地区初期雨水污染问题。

  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监管。今年天津市中心城区已完成北辰污水处理厂规模扩建和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出水主要指标达到了类Ⅳ类地表水标准。计划2021年底前,还将完成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二期,共85万吨/日规模扩建工程。今年全市预计处理污水11.8亿吨,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可达96%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

  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一村一策”,分别收集各户居民各类生活用水,分类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水体。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791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9个村主体工程已完工(其中已运行187个),295个村正在施工中,287个村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73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一场一策”方案制定并开工建设,654家已经完工。今年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将达到100%。

  海域污染治理

  推进岸电建设,治理渔业海洋污染

  有序推进已建泊位的港口岸电设施建设。2016年以来,天津港对12个码头经营单位的26个泊位实施了岸基供电设备改造,其中集装箱专业化泊位14个、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10个、滚装汽车泊位两个。同时,两个码头经营单位的4个专业化泊位配套建设了岸电设施。截至目前,天津港共有14个码头经营单位的30个专业化泊位完成岸基供电设备建设。

  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经营行为。发布《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部分港口经营业务取消行政许可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包含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在内的船舶服务业取消了行政许可实施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经营备案的企业37家。

  联合执法检查船舶污染物接收及处置企业。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累计检查船舶2510艘次,其中3月至今,开展了7次联合执法检查,共计出动92人(次),对11家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和3家船舶污染物处置企业进行了检查。创新检查方法,通过检查船舶污染物处置企业反向追溯船舶污染物接收来源,查处了4家企业的6个经营不规范问题。

  实施重点流域水产养殖清退,强化生态保护执法。完成滨海新区重点流域水产养殖清退2.76万亩,增殖放流各类苗种19.4亿单位。完成大神堂、蔡家堡、北塘、东沽、中心渔港等5座渔港设施设备提升改造,为滨海新区22艘休闲渔船配备生活污水、油污水收集舱及生活垃圾储集容器。投入海洋生态保护执法船艇395航(次),出动执法人员3856人(次),行政处罚75起案件,罚款80.2万元,移交刑事案件13起。

  生态保护修复

  强化湿地保护,整治修复岸线岸滩

  强化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责任,实行滨海湿地分级保护和总量管控,分批确定重要湿地名录和面积,建立各类滨海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精准实施海洋生态恢复修复项目。2020年底前,将天津大港湿地和汉沽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选划为自然保护地,全市湿地面积达到2956平方公里。

  推进海域岸线岸滩综合治理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南港工业区生态湿地公园工程、中新生态城遗鸥公园一期生态建设工程、临港经济区公共岸线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妈祖经贸园外围堤闸门建设、恢复临海新城岛式布局、滨海信息产业创新基地防波堤拆除工程等项目取得明显进展。

  此外,全市持续提升海洋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立了码头船舶等重点风险源专项检查制度,完成沿海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评估和区划,累计备案环境风险源企业3957家,海洋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