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5项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提高污染排放门槛(图文)
作者:编辑部 来源:中环协 发布时间:2015-04-30 12:08:58 浏览()次

  

  记者近日在河北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5项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已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制修订的地方标准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3项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这些地方标准在部分排放指标上严于国标。

  “用地方标准严约束,提高了企业环保门槛,严格了行业环境准入,将促进河北省重点工业污染治理、节能减排,推动重点工业结构、燃料结构的调整,加强对农村水环境的综合整治与监管。”河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国鹰介绍说。

  设定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钢铁重要工序排放标准收严

  钢铁、水泥、玻璃制造是河北省重要的主导产业,但因能耗高、污染大,被河北省政府列入了“四大攻坚战”,作为重点行业进行治理。河北省发改委环资处主任科员董小丹向记者解释说,比如钢铁产业,河北省目前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148家(集团所属企业按独立单位计),高炉410座,转炉338座,电炉37座,炼钢设备能力合计2.9亿吨。“钢铁产业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造成严重污染,被河北省政府列入重点污染治理行业。”

  河北省环保厅科技产业处处长曹子洲告诉记者,此次《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在河北省地方标准2011年版本基础上的再修订,修订后的地方标准做到了与国家标准相衔接,并且在某些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设定上严于国标。同时,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将重点控制城市增加到了6个(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邢台、邯郸)。

  “参考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的指标值,设定了河北省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曹子洲解释说,例如,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二氧化硫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标准是180mg/m3,河北省标准是160mg/m3。

  新标准还对烧结、球团、炼铁等工序的主要污染物提出了更严格的标准限值要求。曹子洲向记者举例说,比如,对烧结机头颗粒物排放限值,现有企业执行的国家标准是80mg/m3,河北省是50mg/m3;新建企业执行的国家标准是50mg/m3,河北省是40mg/m3。

  与此同时,新标准还在烧结工序增加了重金属(铅)参考性指标,明确了排放限值,并增加了冷轧工序排放控制要求,为今后监测企业重金属的排放提供了参考依据。

  水泥、玻璃排放地标均为首次制订

  部分指标排放限值甚至严于国标特别排放限值

  据介绍,河北省水泥、玻璃的产量大,目前共有水泥企业378家,熟料生产企业93家,新型干法熟料产能8650万吨,特种水泥熟料产能170万吨,非新型干法熟料产能395万吨。玻璃以生产平板玻璃规模最大,有生产企业49家。

  曹子洲告诉记者,《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河北省首次制订,确定的污染物控制指标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等。其中水泥生产中II时段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限值均严于国标中现有和新建企业执行的限值,甚至比国标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还要严。

  曹子洲向记者解释说,比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为100mg/m3和320mg/m3,河北省新地标规定的排放限值为50mg/m3和260mg/m3。

  为了给现有企业留出一定的升级改造时间,水泥新地标参照国标划分了时段,规定现有水泥企业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标准第II时段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是河北省首次制订。主要控制的污染物种类与国标一致,但主要指标排放限值严于国标。比如,河北省地标中确定的玻璃熔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分别是30mg/m3、250mg/m3,而国标规定是50mg/m3、400mg/m3。

  据介绍,《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给出了现有企业改造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也就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现有企业也执行新建企业的排放限值。

  严格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加强监测和监控要求

  与此同时,为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提升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控制水平,河北省还制定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更严格的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提出在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执行380mg/m3排放标准,新建燃煤锅炉则执行200mg/m3标准。

  此外,《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还规定了严格的监测和监控要求,提出大于等于7MW(10t/h)的燃煤锅炉应安装氮氧化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而国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是14MW(20t/h)的燃煤锅炉应安装氮氧化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