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锚定“1571”部署,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6-03-21 00:58:11 浏览()次

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内蒙古超额完成9项环境约束性指标,特别是2025年多项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2026年,内蒙古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强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成效。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中重型等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抽查力度,全面防控机动车超排偷排。强化呼包鄂巴、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落实化工、发酵、铁合金等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更好地改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着力加强“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加强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管,强化水质变化溯源分析和排查整治,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改善。加强水污染源头防控,深入实施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监管,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回头看”和质效巩固提升行动,对“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实施全链条监管。加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13段已完成治理水体长治久清。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水质专项调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推动“一住两公”地块在土地供应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保障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整治,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重点点位环境管理。开展农村牧区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年内新增完成5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在21个旗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组织实施全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深入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以及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管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系统应用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常态化监管、“新三样”退役设备环境监管。巩固提升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无废城市”建设质效,鼓励更多盟市加入“无废城市”建设行列。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加快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面守好祖国北疆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