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原理,提升有机废气处理精细化程度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11-14 08:44:42 浏览()次

笔者在园区环保管家工作中发现,一部分企业对有机废气处理的认识不清,虽然基本能按照要求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但实际对二级活性炭的吸附原理不理解。有的认为将两个活性炭箱串联在一起填装同样的活性炭就可以了,有的认为安装一个两层的活性炭箱就是二级吸附,有的为了降低成本购买碘值在800mg/g以下的活性炭填装,有的长时间不更换活性炭,有的不正常运行使用。这些方式其实都是错误的,根本达不到有机废气吸附处理效果。

按照有机废气环保处理措施,一级活性炭装置通常用于吸附简单的有机污染物,如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一级活性炭的吸附效率较高,但孔径相对较大,因此吸附时间较短。在实际应用中,一级活性炭装置可能无法满足对复杂有机废气或更高处理效率的需求。二级活性炭装置则是为了提高净化效率而设计的,通常在一级活性炭装置之后串联一个额外的活性炭吸附层。二级活性炭的特点是吸附效率更高,能够更好地吸附有机物质和重金属。二级活性炭的孔径较小,因此吸附时间比一级活性炭更长。这种设计使得二级活性炭装置能够处理更复杂的有机废气,并达到更高的废气去除率。

由此可见,两个处理单元使用的是两种不同孔径的活性炭。而且,活性炭碘值是衡量活性炭吸附性能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碘值越高,活性炭价格相对越高。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 。这一标准是为了引导企业主动使用吸附效率高的活性炭,实现VOCs有效减排。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但目前很多企业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为此,建议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加强对企业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的精细化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督促其加快整改,促使企业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的全方位、全链条密闭管理,监督企业选择与碘值800mg/g颗粒状、柱状等活性炭吸附效率相当的蜂窝状活性炭,并按照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