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去年印发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明确了实施路径,指导各地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新的成绩。当前,不少地区仍面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牢固、结构调整进展缓慢等问题。笔者认为,要全面落实行动计划要求,多措并举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再上新台阶。
分类紧盯目标,针对性谋划空气质量改善路径。对标美丽中国建设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以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十四五”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为根本出发点,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治理思路和管控重点,提出符合地方实际的空气质量改善路径。
结合“两新”要求,加快释放工程减排潜力。严格环境准入要求,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确保新项目的环境治理水平。同时,通过摸排形成关停搬迁企业清单,采用激励引导等方式推动实施,优先关停产能严重过剩、整治无望、对空气质量影响直接、投入产出比低的企业。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为抓手,以钢铁、水泥、焦化、化工、垃圾焚烧、铸造、工业涂装等企业为重点,以规上企业或排放量前十的企业为主积极推动企业绩效升级。制定高环境绩效水平企业管理白名单,对污染物排放量靠前、绩效水平较低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生产管理,对于不能中断生产工序的企业,提前制定优化调整生产计划。对于涉气的小微企业,加强区域和行业培训,提升其治理能力。
补齐短板,加快VOCs全过程深度治理。加快建立VOCs源头治理豁免政策机制。选择重点城市或行业开展试点,建立申报—核查—激励机制,在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打造一批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示范工程。加强数字赋能,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依托数字环保等智慧管理平台,提升VOCs全流程治理数字化管理能力,特别是在化工、制药等行业集中的城市打造一批全流程智慧监管示范工程。建立活性炭扫码数字监管体系,实现对活性炭采购、更换、处置全流程监管,提升活性炭治理效率。对于低效失效设施使用较为集中的区域,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服务三方共建,探索建设“分散收集+集中处置”或移动吸附脱附模式集中处置中心,提升企业集群整体治污水平。
寻求突破,加快汽车新能源化进程。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研究出台差异化的新能源车高速通行、城市建成区停车等收费政策,划定新能源汽车停车专用车位并逐步提高占比。重点城市制定或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公共领域用车全面新能源化。优化新能源公交车使用场景,推动重点城市在物流运输、建设施工等领域,开展零排放车队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应用技术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建设,研究制定重点时段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加大重点城市建成区重点区域和路段柴油货车管理。
提升“智”力,以科技创新支撑污染治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智慧决策中心。充分整合并定期更新气象、环境、工业、交通、建筑等监测监控数据,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大气污染防治智慧决策中心,形成一批典型智慧决策案例。依托生态环境系统自身力量,建立高素质分析研判决策团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成立分析研判决策专班,实现业务化运行。可学习借鉴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驻点“一市一策”跟踪经验做法,加快推行现状、科研、决策、执行、评估五步闭环管理模式。创新开展“强化监督+科技帮扶”行动,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点、线、面帮扶机制,在重点区县实施“一县一策”跟踪帮扶,探索实施重点企业结对帮扶机制。
作者单位: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编辑:刘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