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今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再‘提质’,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和下降率实现江西‘双第一’,这与我们积极推动机制下沉,在江西率先全面建立市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机制密切相关。”江西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负责人谢兆倩介绍说。
截至6月30日,赣州市20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县级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部,统一由政府(管委会)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担任指挥长,全面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市县指挥作战联动。
赣州市以建立市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机制为契机,因地制宜,成立特色“专班”。在市作战指挥部下设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和工业企业废气专项整治小组,明确各市直相关部门职责。市生态环境局在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县级作战指挥机制时,鼓励成立具有县域工作特点的专项整治小组。如农业种植区域范围广、秸秆禁烧工作压力大的宁都县、上犹县、大余县、于都县、定南县专门成立秸秆禁烧整治小组;以家具产业为发展支柱的南康区专门成立涉喷涂企业废气整治小组;年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的于都县、安远县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小组。
同时夯实责任,打造精良“部队”。赣州市作战指挥部设立巡查督查组,对全市各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现场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上报市作战指挥部。市作战指挥部要求各县(市、区)建立作战指挥部时充分考虑自身实际,让更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如章贡区、经开区和蓉江新区,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纳入到作战指挥部成员单位,实现资源、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指挥效率;兴国县、崇义县和石城县将工业园区管委会、城投公司(集团)和石油公司等纳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上犹县、定南县组织县委办督查室、政府办督查室、县纪委监委成立监督执纪组;南康区、大余县、安远县、龙南县和于都县明确考核问责量化细则;于都县在指挥机制中进一步明确常态化管控和轻度污染管控指挥流程。
赣州还鼓励先行先试,配备一线“管家”。南康区作为赣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积极探索试点“服务+监管”乡镇环保监管新模式,按照“1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派遣技术人员+乡镇执法人员”的形式组建乡镇环保技术服务小组,目前全区12个乡(镇、街道)和南康经开区管委会环保技术服务小组人员已配齐,对本辖区提供“环保管家”服务工作,实现精细服务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进一步细化,环保触角延伸到乡镇一线,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今后,赣州将按照《机制》要求,深刻认识“机制的生命在于运行”重要性,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通过联防联控、会商面商、巡查督查等措施,强化各成员单位、市县两级指挥部沟通联系,进一步凝聚强大治气、治污合力,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难点、堵点、痛点,确保市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体系机制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