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前8月大气、水生态环境质量向好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10-15 13:22:40 浏览()次

  “今年1月-8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7,同比改善7.4%。15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107个,占比69.9%,同比改善9.8个百分点。”不久前,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表现良好。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8月山东省PM2.5、PM10、SO2、NO2、O3、CO浓度分别为37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173微克/立方米和1.2毫克/立方米。其中,PM2.5、PM10、O3、CO这4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4%、5.4%、4.9%、14.3%,SO2 、NO2浓度同比持平。

  加强移动源管控,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

  PM2.5和O3等污染物浓度的改善是山东省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结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张璐告诉记者:“为加强移动源排气污染管控,有效降低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浓度,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全省重点抓好‘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用油品’等方面的管控措施。”

  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0年)统计,柴油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0%、90%以上,因此山东省把高污染的柴油车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对新车和在用车实施不同的管控措施。

  新车方面,自今年7月1日起,在省内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在用车方面,继续实施“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系统,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要求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用作应急保障的基础上,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

  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方面,相关部门制定了全国首个专门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规章——《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当前,全省摸底排查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50.7万台,编码登记48.2万台,安装精准定位装置7.3万台,排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为加强车用油品管控,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车用油品质量日常监督抽查抽测,集中打击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切实保障车用油品质量。

  探索有效治理措施,全力保障河湖水质稳定

  在水环境方面,今年汛期以来,山东省积极探索有效治理措施,全力保障河湖水质稳定。

  山东省持续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在汛前集中清理河湖淤积底泥、水面及沿岸农业生产生活废弃物、沿线闸坝及沟渠临时拦截的生产生活污水或灌溉尾水,开展城市雨污水管道清掏,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急处理能力及重点工业企业汛期污染管控能力,集中力量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突出环境问题。

  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彻底摸清城市(含县城)管网底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实现整县域合流制管网清零。逐步消除城市管网空白区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在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基础上,开展监测溯源,建立规范的排污口“户籍”管理,组织开展“一口一策”规范化整治。建立重点河湖水质改善省级驻点帮扶机制。组建帮扶团队,开展巡回式驻点精准指导,帮助地方制定差别化“一河一策”整治措施,逐一断面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刘媛媛说:“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今年7月份,省内国控断面水质保持基本稳定;8月份,在全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30%的情况下,国控断面水质仍保持明显向好态势,当月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改善29.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保持为零,同比改善10.5个百分点;79个断面水质较去年提升一个类别以上,占总数的51.6%,有力保障了全年水环境改善目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