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改善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江西全省空气质量比2017年明显好转,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44微克/立方米的年度考核任务,同比下降17.4%。
全省11个设区市首次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其中南昌市和景德镇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实现历史性突破。
据悉,2018年江西省优良天数比例为88.3%,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9个百分点,全年优良天数增加18天。全省空气中的SO2、PM10、NO2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同比改善明显,下降幅度分别为26.1%、12.3%和3.8%。
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打赢蓝天保卫战,对这项工作先后作出专门批示达19次。省委书记刘奇开年之初就作出批示:“新的一年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我们必须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落实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省长易炼红刚到江西工作,就组织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还深入省生态环境厅进行现场调研指导,要求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上有更大作为。
江西省去年超前谋划,年初下达了“禁燃令”,出台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决定。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后,引入专家团队驻点把脉问诊。同时,大力推进降尘清扫、禁烧禁燃、治理油烟、管车疏堵、控煤减排、达标排放;建成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并与国家联网;大力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等。
此外,江西省进一步加大考核通报、约谈问责力度,将全省110个县区(含开发区)纳入空气质量考核体系,以PM2.5浓度进行排名,通报空气质量排名前十名和后十名的县区,同时将通报抄送至省市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纪委,倒逼责任落实。针对空气质量改善不力的县区,分两批对5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地方政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小平表示:“今年要在巩固去年生态环境质量成果的基础上再提升,更需我们倍加努力、持续发力。为此,我们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稳中求进,持续维护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给我们每个人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