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季度空气质量同比向好 15市获补偿金3937万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6-04-26 13:14:53 浏览()次

本报记者周雁凌 见习记者王文硕济南报道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2016年第一季度山东省兑付生态补偿资金3385万元,其中,淄博、滨州、德州等15市第一季度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共获得省级补偿资金3937万元,济宁、枣庄两市由于空气质量不同程度出现同比恶化,分别缴纳省级赔偿资金456万元、96万元。

  自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山东省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标准加倍,从20万元/μg/m3增至40万元/μg/m3。这意味着,当空气质量改善时,省级财政向各市发放的补偿资金将翻倍;而当空气质量恶化时,各市向省里缴纳的资金也将翻倍。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山东省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平均浓度分别为88μg/m3、150μg/m3、54μg/m3、45μg/m3,同比分别改善2.2%、3.8%、18.2%、8.2%;“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50.9天,同比增加6.8天;重污染天数为11.8天,同比增加1.3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8.05,同比改善3.9%。

  其中细颗粒物浓度最好的城市是威海市,为41μg/m3,最差的城市是枣庄市,为121μg/m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好的城市是威海市,为72μg/m3,最差的城市是菏泽市,为195μg/m3;二氧化硫浓度最好的城市是威海市,为24μg/m3,最差的城市是淄博市,为85μg/m3;二氧化氮浓度最好的城市是威海市,为27μg/m3,最差的城市是淄博市,为60μ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