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工智能的发现能力与人的监管能力深度耦合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6-09-01 19:15:32 浏览()次

当前,人工智能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日益深入,特别是通过大数据筛查问题线索,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节约了人力投入。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算法让发现问题线索变得近乎零成本,但处置、反馈、优化的闭环并未及时跟上,因此在实践中,有些问题线索变成仅供参考、有去无回。这种现象的存在,根源在于对“人工智能+监管”的理解存在偏差,仅把人工智能当做替代人力的手段。事实上,人工智能并不能代替人,而是重构了人机分工:以前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发现问题,现在机器承担更多“发现”的职责,人则要更深入地参与到核查、处置和反馈的闭环管理中。
 

以执法为例,行政执法有法定程序和专业门槛,机器发现的疑点只是监管链条的起点,还须经现场核查、专业认定、依法处置等环节,这些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从技术角度看,每一条线索的核查处置结果,都是最真实、最高质量的人工标注数据,只有回流反哺,模型才能越用越准,否则难以走出初始水平。因此,当机器发现线索的“前半篇文章”日渐精彩,人深度参与闭环管理的“后半篇文章”也亟待跟上。为此,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建立线索分级分类机制。计算模型置信度,高置信度线索自动关联排污许可、用电监控、历史处罚等辅证信息后推送交办;低置信度线索由专业人员复核把关,确有价值再交办,缺乏依据的退回并标注原因。同时明确人工智能提供线索的辅助定位,对按规范流程交办的线索实行容错免责,让工作人员敢用愿用。
 

二是建立全流程在线闭环机制,防止线索“有去无回”。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对线索实行交办、核查、处置、销号全链条在线管理,交办时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核查结果按期在线反馈,处置进展留痕可溯,办结实行销号管理,超期自动预警、提级督办,推动智能监管从线索推送向闭环督办升级。
 

三是建立结果回流迭代机制,促进人工智能“越用越准”。制定核查处置结果的结构化回流规范,把线索属实与否、问题类型、处置方式等作为标注数据,汇入生态环境语料库和高质量数据集,反哺模型训练。促使模型在真实监管场景反馈中不断校准,误报率下降、线索含金量提高,反过来增强基层敢接愿办的信心,实现良性循环。
 

四是明晰人机权责边界,杜绝“唯线索论”。人工智能辅助发现不能替代执法决定,现场核查仍是法定程序的关键一环,执法文书和处罚裁量必须由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考核评价不简单以线索数量论英雄,而要看核查率、处置率和整改成效,防止智能应用异化为新的“数字形式主义”。同时,推动数据产品和处置指引直达一线,以更精准的监管为基层减负赋能。
 

根据“十五五”生态环境人工智能开发与应用行动方案,从督察执法、许可准入,到大气、水、固废等要素领域专项监管,再到生态破坏主动发现与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已成为这些智慧监管场景的共同要求。把闭环管理的“后半篇文章”做实,让人工智能的发现能力与人的监管能力深度耦合、彼此成就,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才能既有发现问题的慧眼,又有解决问题的“铁脚板”,为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