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政策背景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纷纷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涌现出许多成功案例。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布设在王枝塘工业园的恶臭和VOCs在线监测系统捕捉到园区东北厂界点位连续多次出现VOCs高值,及时发出预警提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溯源分析,通过历史数据比对,将污染源锁定在园区内的两家企业。然而,荔湾分局并没有急着上门执法,而是按下“暂停键”,先给企业一个“自诊”的机会。执法人员将预警电话打给企业负责人,提醒其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企业在随后的自查环节发现了一些明显问题,但由于自身专业性不够,担心可能还有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没有发现,于是决定请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过来帮忙“诊断”。两家企业各自向荔湾分局提交了“预约式”执法服务申请。在随后的执法帮扶过程中,荔湾分局没有开出一张罚单,却让两家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毕竟执法人员带着专家们“手把手”地教企业如何整改,比企业自己摸索效率要高得多。整改到位后,问题也不会反复出现了。
全国类似的生态环境执法创新实践还有不少。比如河北省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变执法处罚为远程提醒,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加大了以远程抽查、远程质控、无人机飞检为主要核查方式的非现场执法力度;在环境执法中坚持以预警为主、处罚为辅,监督企业依法排污、合规排污,一系列措施受到企业的好评。各地普遍将非现场监管的科技刚性与“预约式”执法的柔性有机结合,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实现“精准发现问题”,借助预约机制实现“按需解决问题”,有关各方同向发力抓整改,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双向奔赴”。
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处罚从来不是目的,关键是要指导企业把污染防治工作做足、做实、做在平时,将企业的生态环保主体意识激发出来,增强企业坚持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的做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即在发现企业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后,并不是立即开展执法工作,而是把整改任务交给企业,督促其自查自改,尽快消除隐患。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遇到了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帮扶,指导其寻找最佳的解决方式。这就如同一次高水平的教学,即面对难题,不是老师只进行严厉批评,学生仍一头雾水,或者由老师代做,给出标准答案,而是循循善诱,引导学生全程参与,最后既把问题解决了,又寓教于整个流程和细节,使企业既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以后就能掌握污染防治的主动权。
有的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欠账较多,而且风险意识不强,需要猛喝一声,使其清醒过来。但大部分企业主观上是想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只是能力不够。优化营商环境,就应像荔湾分局一样建立容错机制,要求企业迅速控制生态环境影响,举一反三,自行整改到位,这样也有助于推动执法部门与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企业是污染防治的主力军,但由于污染防治能力有限或企业环保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够,容易出现生态环境问题。面对这些情况,管理部门既要练就火眼金睛,也要保持耐心和爱心。有了火眼金睛,借助各种监控设备,就能及时发现问题企业,锁定工作目标。进入企业后,要俯下身子看现场,指导企业把“绊脚石”搬开,切实消除生态环境影响。
但同时也要注意,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企业只算经济账,想方设法逃避社会责任。在他们的小算盘里,相比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长期开支,偶尔被罚仍是“节省”了企业生产成本的,因此有恶意违法的主观故意。对于这些企业,要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和执法记录,细心观察现场,精准识别,重点盯防。若遇到经严格监管仍屡犯不改的企业,甚至可以组建临时专班,查实企业恶意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同时通过广泛宣传以案说法,对心存侥幸者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