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立足外部变化实现绿色共富?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8-14 14:32:05 浏览()次
2025年8月15日恰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二十年来,这一理念已转化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实践,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领域不断释放新动能。作为“两山”理念的重要延伸与实践目标,绿色共富既承载着高质量发展的使命,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回望“两山”理念的提出与发展,其内核始终指向生态优势转化为民生福祉。绿色共富是在尊重自然规律和生态承载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创新、产业转型和价值转化,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让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转化为全民共享的财富与福祉。其不仅强调“共富”的收入分配公平,更强调“绿色”的发展方式与价值来源,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当前,全球生态危机加剧,经济周期波动,推进绿色共富既面临外部压力又蕴含历史机遇,关键在于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要求,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把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和全民共享的生态红利。
要突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瓶颈。绿色共富不仅要遵循市场逻辑,也需兼顾生态产品的公共属性与社会属性,实现从资源优势向制度红利的转化。近年来,我国通过生态环保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机制等制度安排,逐步打通“生态颜值”、经济收益与农民增收之间的转换通道,破解了生态产品难供给、难核算、难交易、难抵押、难变现的“五难”问题。例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区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标准,使农户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稳定增收,有效保障了供需均衡与公平受益,为绿色共富提供了坚实基础。
要增强经济周期波动中的政策调节能力。投资增长面临制约等现实挑战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持续推进形成压力。对此,应发挥财政资金的逆周期调节作用。2025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205亿元,比上年增加84亿元,增长7.5%,彰显了财政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支撑力度。同时,各地应积极探索“生态银行”“生态农文旅”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产业项目,形成生态价值、市场机制与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
要破解生态保护与受益的区域不均衡难题。我国生态产品供需双方往往处于不同区域。实现绿色共富,需要通过横向补偿机制和区域合作平台推动生态价值合理回流。例如,长江流域上下游省份建立跨区域补偿协议,不仅维护了流域整体生态安全,也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同时,需完善交通、能源、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产业的承载力和市场连接力,为生态优势地区培育内生发展动力。
要优化生态劳动价值的认定与回报机制。绿色共富的根基在于让生态保护者合理受益。《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设立生态公益岗位,对主要提供生态产品地区的居民实施补偿。建议将护林员、巡河员、草原管护员等纳入财政支持范围,既能增加中西部生态功能区的就业机会,又能提升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例如,贵州部分县区通过生态护林员制度,带动数万名农村劳动力稳定增收,实现生态与民生双赢。
要激发市场潜力与绿色金融动能。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对乡村生态产品和绿色生活方式有着旺盛需求。可以依托本地资源禀赋,合理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康养、绿色食品、生态文创等特色产业,打造兼具生态价值与经济效益的消费增长点。同时,完善绿色金融体系,设立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集聚,破解资金投入不足的现实问题。
编辑: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