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根据《通知》,在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方面,计划检查100家机构(含20家国家质检中心)。重点监管领域和抽查数量分别为:自然资源检验检测领域5家、生态环境监测领域10家、机动车检验领域5家、水利水质监测领域5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5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领域5家、食品检验领域10家、消防产品检验检测领域5家、建筑保温材料检验检测领域5家、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检验检测领域5家、化肥检验检测领域5家,其他领域35家。
在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围绕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重点,联合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紧贴工作实际,以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为重点,科学合理组织本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水利水质监测、进出口商品检验、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消防产品检验检测、建筑保温材料检验检测、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检验检测、化肥检验检测等领域,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抽取比例。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风险自查,依法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积极预防和降低运行风险。自查重点: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是否制定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并有效实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质有效管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