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高速公路,再好的车也开不快,体制机制改革就是为能源转型铺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求我们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继续优化体制机制,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
纵观世界各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没有统一模式,改革路线也不尽相同,但改革标准只有一个: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
计划经济时期,面对国民经济燃料供应短缺问题,我国决定“集中石油系统一切可以集中的力量,用打歼灭战的办法,来一个声势浩大的大会战”。结果,大庆石油会战仅用时3年半,就打出了我国第一个大油田,中国从此甩掉了贫油国的帽子。此后,我国又通过多次石油会战,建成了多个重要能源基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有国家严格计划管理能源的模式,逐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能源供应长期短缺,利用效率低下。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也是基本商品,可以由资源的稀缺性和供求关系决定价格。顺应全球趋势,放松政府管制打破垄断,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是能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市场化改革极大促进了能源事业发展。1994年,国家取消了统一的煤炭计划价格,除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煤炭由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定价。此后,又推进煤炭行业企业化改制,改革煤矿投资和审批体制,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煤炭企业生产积极性大幅提升,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电力领域,2002年,我国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形成了多家中央发电企业,以及众多地方、外资、民营发电企业办电的多元化竞争格局。改革极大增强了电力企业活力,我国发电装机以每年1亿千瓦的速度增加,缓解了长期存在的电力短缺问题。2015年,面对市场交易机制缺失、价格关系没有理顺、煤电矛盾突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存在困难等问题,我国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煤电上网电价和配售电业务,有效发挥了可再生能源消纳和保障电力供应的作用。
“双碳”目标下,改革需要持续深化。过去的能源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是能源刚性短缺。如今虽然还有油气自主供应不足的压力,但更多的是能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比如区域性失衡:西部地区新能源资源丰富但消纳不足,中东部地区清洁能源需求量大但供给不足,需要提升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的配置能力。时间性失衡:由于“靠天吃饭”的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以及极端天气频发,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和迎峰度冬天然气保供的难度都在提升,需要改善短时能源系统平衡能力。品种性失衡:随着新能源渗透率快速提升,弃风弃光又有抬头之势,电力系统调节电源装机不足问题凸显。同时,新能源加速替代和传统能源有序退出需要合理制度安排。
面对能源发展的新特征、新形势、新局面,要继续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能源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逐步实行网运分开。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围绕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的目标,针对油气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油气行业上中下游体制机制改革,确保稳定可靠供应。
需要警惕的是,市场化改革不能大幅推高能源成本。由于繁琐的法规和较高的能源价格,与中国和美国等主要经济体相比,欧洲现有工业尤其是重工业,正在经历并将继续经历明显的成本劣势。国际能源署署长法提赫·比罗尔批评称,欧洲在能源政策上犯了“历史性的重大错误”,欧洲工业正在为这些错误付出代价。能源成本将直接影响一国产业竞争力,我们要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确保能源事业安全有序驶入发展快车道。
编辑:刘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