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是赣江、东江、北江等河流的源头,同时也是我国南方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
近年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驻赣南专员办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按照“六有、六问、六不放过”的“三六工作法”,坚持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作风在一线体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六有”价值导向,“查”有方向
“我们始终牢记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国之大者’,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角度思考和推动督察工作,盯住结构性、区域性、行业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有魂(政治担当),有情(为民情怀),有法(依法与办法),有行(闻令而行),有力(动真碰硬),有效(解决问题)’的价值导向,因时因势把握好监察时、度、效,通过监察督察倒逼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赣南专员办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传闻,以前赣州有位市领导经常去广东出差,晚上乘车休息,闻到家具企业产生的特殊气味,就知道到家了。
日前,在南康家具城满军家具厂的上漆车间,喷漆主管邬甜娇说:“我干十几年油漆工作了,自从厂里用水性漆替代油性漆后,现在口罩不用戴了,眼睛也不会辣了。”
为从根本上解决南康家具行业VOCs污染问题,赣南专员办主动靠前,采取现场督导调研与暗察暗访相结合方式,摸清底数,理清思路,专项梳理问题并形成省级督察专题调研报告,压实南康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推动南康家具行业VOCs污染、危废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整改,寻求整个行业生态环境治理长效。
目前“油改水”工作正有序推进,已完成“油改水”源头替代企业143家,正在水性漆大批量试生产企业209家。2023年,南康区空气优良率为 97.3%,同比上升6.1个百分点,达到南康区自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油漆味成为南康地理性标志”已一去不复返了。
坚持“六问”方法路径,“盯”有抓手
“我们要以等不起、拖不得、慢不起的紧迫感,盯紧生态风险排查与管控、盯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以‘问题找准了没有?原因剖析了没有?问题上报了没有?制定整改方案了没有?按序时推进了没有?问题解决了没有?’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问题整改。”在一次行业部门督导会上,赣南专员办负责人强调。
新年伊始,赣州市桃江流域水质波动次数较多,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领导高度关注,多次批示,赣南专员办闻令而动,会同属地生态环境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等部门在龙南市多次召开现场督导推进会,在分析研判环境质量形势、会商研究攻坚举措的同时,会办推动桃江流域水质波动问题解决。定下整治五个原则督促龙南市、定南县、全南县、信丰县由“溯”转“治”,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污染隐患、推进流域水质达标治理,确保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
在开展化工园区专项监察帮扶时,发现园区、企业两个层面问题315个,召开阶段性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问题整改现场交流会5次,通过制定“任务书”、绘就“路线图”,明确“时间表”,签订“责任状”,督促属地部门以挂图作战的方式清单化、台账式推进问题整改,目前完成问题整改288个,完成率为91.4%。
今年以来,赣南专员办对赣州市20个县(市、区)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监察,检查点位500余个,下发提示函8份,重点指出了污水收集处理、矿山开采、重金属污染、自然保护地监管、vocs治理和危废管理等9个方面1300余个问题,并强化跟踪盯办,把推进会开到现场、将问题解决在具体点位,不断增强治污攻坚合力,助推赣州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六不放过”效果检验,“治”有成效
“监察工作最终成效体现在问题解决上、群众满意中,在巩固整改成效时,要紧盯‘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监管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突出标本兼治,体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防止年年整改、年年反弹。”赣南专员办负责人在一次现场检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销号时强调。
信丰县寨背村党支部书记施俭荣介绍,2015年始,这里先挖煤,再挖煤矸石。当时,不要说树,连草都难找,进来没法睁眼,水全是黑的,附近稻田打出的大米都带点黑。前几年有村民迁到信丰县城住,现在整改好了,空气好,水清了,又安静,这两年大家又迁回来了,有的在上海住的也回来了。
据了解,在赣南专员办紧盯督办下,信丰县煤矸石矿山总破坏面积约6012亩,现累计投入生态修复治理费用6000多万元,生态修复面积达5946.5亩,25家煤矸石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并通过县、市级验收,初步实现了从“煤矸石”到“没矸石”的绿色蝶变。
近年来,赣南专员办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功经验,加强“自选动作”。从督察制度的整体性、延续性、互补性角度,制定销号管理制度、督察(监察)制度、干预监察督察备案处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与省厅有关处室、市县政府的“五+六”工作机制,即强化与省厅有关处室联动的“五项机制”(年度监察计划统筹机制、定期报告监察工作机制、联合督察调研机制、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平台资源共享机制),与属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督政“六种方式”(列席党委政府相关会议、协调当地政府部署工作、通报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情况、开展部门专项调研督导、现场督导压实党委政府责任、移交问题清单促整改),实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达到常态长效,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编辑:邹祖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