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VOC治理为重点,协同治理恶臭和异味,这个方向是对的。但考虑到恶臭和异味的来源不仅是有机的组分,也有无机的组分,因此,深入推进恶臭污染综合防治仍需要构建完整的解决方案。”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柴发合接受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7月12日—13日,第八届全国恶臭污染监管与防治学术会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行。会议期间,柴发合以《深入推进恶臭污染综合防治》为题作主旨报告。
坚持协同治理,更要针对恶臭提出完整解决方案
报告中,柴发合介绍了我国恶臭政策标准历史沿革并指出,当前,全国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十四五”规划均纳入恶臭污染防控要求。“这些要求重点集中在严控涉恶臭项目准入、无异味园区建设、电子鼻在线监测、提升重点行业恶臭治理水平、开展关键技术研发,解决群众身边的大气污染问题。”柴发合说。
当前,国家及地方出台的一些VOCs治理方案中,都强调了以VOC治理为重点,协同治理恶臭和异味。如何看待VOCs和恶臭协同治理?
柴发合告诉记者,“这个方向是正确的。因为VOCs中,确实是有一些异味臭味的物质存在。在治理过程中,我们既要做到把VOCs的总量‘拿’下来,也要把VOCs对臭氧的活性降下来,还要把有异味臭味物质的浓度降下来。起到支撑臭氧污染防治的同时,又能解决有异味和臭味的VOCs物质排放对公众的影响,可以说坚持协同非常必要。”
但他强调,恶臭与异味除了有机的形式之外,还有一些例如氨、硫化氢等无机的组分。因此,协同并不能解决所有恶臭污染问题,伴随大气污染防治渐入细分领域,深入推进恶臭污染综合防治仍需要构建完整的解决方案。
“恶臭及异味的行业来源、污染形态、污染时段都与常规污染物有很大的差别。”柴发合表示,恶臭污染治理技术与VOC治理技术相类似,但由于处理对象不同,治理恶臭气体的技术选择和参数设置要求有所区别。
“在选用技术的时候,要考虑充分考虑到行业特征、工艺特征以及污染物排放特征,包括排放的组分以及浓度,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提高整个恶臭污染防治的技术适用度和效果。”柴发合说。
恶臭污染防治领域将释放哪些科技需求?
恶臭污染是群众身边最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当前受到高度重视。但目前,恶臭污染管理仍面临“三多两少”——居民投诉多、涉恶臭行业多、异味组分多但有效监管手段少、高效控制技术少的挑战。
针对上述挑战,柴发合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政策管理体系,推动排放标准、技术规范修订和发展。
他表示,由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于1993年印发,其中所涉猎的恶臭污染因子,目前已经难以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发现的污染因子的要求。对于目前与排放高度相关的浓度标准,也可以考虑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促进恶臭异味污染的解决。
“当前这一领域的科技需求十分迫切。”柴发合建议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
具体而言,将会在哪些领域释放科技需求?
他认为,在感知方面,如何能够更准确地判断恶臭污染,结合群众对于臭味异味的感知,将其定量描述为标准限制,仍需技术支撑。
在精准溯源方面,由于人们能够闻到的恶臭是混合气体的样品,有可能是一种物质,或多种物质或其相互作用造成的,因此辨识来源十分重要。
在标准制定方面,可探索如何像空气质量标准一样设置恶臭异味的感知标准和重点恶臭物质的浓度标准,也要规定涉恶臭和异味行业的排放标准,甚至特殊工艺排放标准全覆盖,十分关键。
在监测方面,他认为,相关恶臭异味监测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有长足的进步。但目前,一些敏感点的长期的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对于涉恶臭、异味的工业园区的监督性排查性监测等技术仍有待逐步完善。
在治理技术方面,结合VOCs治理,针对不同的恶臭污染组分的“特质化”的污染治理技术仍有待研究突破。
柴发合提出,未来可考虑构建恶臭污染防治智慧管理平台,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将防治结合,容纳感知、监测、评估、治理、效果检验能功能融合,以科研项目为龙头,成熟一个、示范一个、推荐一个,通过科研攻关,构建支撑我国恶臭和异味污染防治的完整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