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开局之年,生态环保工作起步良好。新的一年,面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生态环保工作要把确保经济稳定运行和民生改善作为重要内容,切实通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生态环保工作交出亮眼成绩单,夯实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坚实基础。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急需进一步丰富,发现问题的能力尚需进一步增强。同时,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一些地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仍然存在,在生态环保方面放松的趋势有所抬头;一些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必须守牢底线不动摇,依法依规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完善制度配套,建立最严密法治体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立法是让生态环境治理有法可依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要紧扣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与治污攻坚目标任务,针对目标实现、责任落实、短板弱项等,及时更新和补正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严把立法“质量关”;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出台更加严格的标准;有关地方要积极开展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协同立法,在立法层面夯实生态保护的法治基础。
严格依法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要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要聚焦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领域,聚焦环境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积极采取提醒、协商、告知、建议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禁“一刀切”,杜绝“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范围、种类、幅度,做到执法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
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出隐蔽化、专业化等特点,发现查处难度加大。针对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要依托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资源,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重心下移”落到实处、走向深入;要善于运用无人机、大数据应用等技术手段查找发现蛛丝马迹,对违法行为实现精准打击;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问题发现能力;通过建立专案查办制度、完善区域交叉检查制度等方式,提升问题查处能力;进一步加强正面清单管理,落实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严格执法,才能维护好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确保经济稳定运行;才能有效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才能有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民生改善。我们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